第五披頭四
第五披頭四是個非正式稱號,曾被授予在不同階段曾屬於披頭四樂隊的人,或者與約翰·藍儂、保羅·麥卡尼、喬治·哈里森以及林哥·史達關係緊密的人。1963-64年間,披頭四樂隊開始聞名於全球,媒體很快就編出了第五披頭四這一說法。披頭四樂隊的主要成員都曾就誰該獲得第五披頭四稱號這一問題發表過自己的觀點:保羅·麥卡尼曾兩度回答這一問題,在1997年接受英國廣播公司採訪時,他說樂隊經紀人布萊恩·愛普斯坦擔得起第五披頭四稱號[1];2016年時,他又稱唱片製作人喬治·馬丁配得上第五披頭四稱號[2]。喬治·哈里森則在披頭四樂隊於1988年進入搖滾名人堂時表示只有兩個人能稱得上是第五披頭四:樂隊的公關經理德里克·泰勒和樂隊曾經的巡迴演出經理人、後來的業務主管尼爾·阿斯皮納爾。[3]
1964年,美國唱片騎師默里·禹·K最先提出第五披頭四稱號:他在自己的廣播節目中為披頭四樂隊進行了大量宣傳、報道,因此自稱為第五披頭四。其他曾被稱作第五披頭四的人還包括樂隊原本的鼓手彼特·貝斯特、貝斯手史都·薩克里夫以及鍵盤手比利·普雷斯頓[4]。
參考文獻
編輯- ^ brianepstein.com: McCartney's comments about the fifth Beatl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Retrieved 12 March 2007
- ^ Paul McCartney. web.facebook.com. [23 May 2017]. (原始內容 存檔於2022-02-26).
- ^ Du Noyer, Paul. Liverpool – Wondrous Place: From the Cavern to the Capital of Culture. Virgin Digital. 2012: 43. ISBN 978-0753512692.
- ^ Bates, Claire. Who most earned the title 'fifth Beatle'?. 9 March 2019 [29 January 2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