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或稱為工業意外,是指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導致身體或是心理職業傷害的事件.[1]。依照國際勞工組織(ILO)的資料,每年有超過三億件的職業災害,造成職業病,以及每年超過二百三十萬人的死亡[2]

依照歐盟統計局的定義,「在工作過程中」(in the course of work)包括了在公司場所內,和工作有關的意外,也可以包括第三方造成的意外。依照國際勞工組織的定義,職業災害是指」在從事經濟活動、工作或是執行雇主業務時」的意外事件[來源請求]

「身體或是心理傷害」包括了受傷、疾病或是死亡。職業災害和職業病的差異是在於:災害是無法預期或是沒計劃下出現的結果(例如礦難),而職業病是」因為在工作中暴露在風險因素一段時間所造成的結果」(例如塵肺病[3]

在職業災害定義內的意外事件包括急性中毒英語Acute toxicity、被人、動物或昆蟲攻擊、在走道或是樓梯滑倒或跌倒交通事故、以及在因工作需要的交通途中,在機場、車站發生的意外等。

有關在上班或是下班路途通勤時的意外,是否可以算是職業災害,目前還沒有共識。歐盟職業傷害統計資料庫(ESAW)中將其排除、國際勞工組織將其列在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的項目中,不過是一個獨立的意外分類[4],有些國家(像是希臘)沒有將通勤意外和其他職業災害分開分類[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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