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信之(1890年—1925年7月29日),筆名寄韜北京人,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新聞工作者五卅運動時期因宣傳工人運動被軍閥張宗昌下令槍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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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信之1890年生於北京,其父為晚清舉人,曾任知縣,家境清貧[1]。畢業於北京大學後,約1915至1916年間赴青島謀生,在《中國青島報》任記者[2],其文常抨擊時弊[1]。1923年,時任青島總商會會長隋石卿創辦《青島晨報》,任社長,胡信之任總編輯,但不久即因與隋石卿意見不合而退出,該報亦於次年終刊[3]。約1924年3月,胡信之在膠澳商埠觀象台任職,期間於五九國恥日與畢業於北京大學地質系的湖南人熊沖等人成立「志學社」,以鑽研學術、砥礪德行、救國救民為宗旨。[4]

胡信之從觀象台離職後,於1924年9月與劉祖乾(一說劉祖謙)、段子涵等人創辦《青島公民報》,自任主筆[1][2]。該報9月10日創刊時,隋石卿曾撰寫賀詞[4]。據五卅運動時期青島學生代表李萼撰文回憶,廣東軍閥陳炯明為與北洋軍閥聯繫,擬在北方開辦或收買一報社,遂開辦《青島公民報》,廣東人劉祖謙任社長,胡信之為主筆,而胡信之思想進步,曾與《中國青島報》社長尹筱農「打筆仗」云云[4]。另有資料提及《青島公民報》對開四版,為日報,初創時以「提倡實業」為宗旨,胡信之開闢「公民俱樂園」、「公民言論」等欄目,以供民眾發表意見、評論國事[1]。又稱鄧恩銘中共黨員曾在該報發表文章[2]

1925年4月,青島日資紗廠工人發動罷工,胡信之發文支持工人、譴責日本廠主虐待工人,並開闢「工潮特載」欄目以報導工運信息。5月29日,膠澳商埠督辦溫樹德武力鎮壓罷工,造成8死17傷、75人被捕,史稱「青島慘案」,次日上海發生五卅慘案,合稱「青滬慘案」。慘案發生後,胡信之與段子涵組織青島各報刊記者舉行聯席會議,號召報界齊心協力聲援工人,同時與青島民眾團體領袖酆洗元等一同向膠澳商埠督辦公署、警察廳要求釋放被捕工人。6月上旬,熊沖倡議召開市民雪恥大會,胡信之為其免費在公民報上刊登啟事,報社遂成為大會聯絡點,胡信之自願任宣傳員。[1][2][4]

6月16日,青島各界舉行雪恥大會,與會者呼籲英、日工廠商店工人罷工,碼頭工人拒絕裝卸英、日貨物,後提出與英日經濟絕交。而商會會長隋石卿等商界人士認為對日經濟絕交會極大打擊青島經濟,主張只對英國經濟絕交,引起工人、學生不滿[5][6]。6月30日五卅慘案滿月之日,約三萬市民在齊燕會館舉行青滬粵漢死難烈士追悼會,胡信之在會上宣讀祭文[7]。7月初,胡信之發表社論《還要認定步驟向前去干》,抨擊僅與英國經濟絕交的言論,稱持此觀點者媚日,「坐食其肉,寢其皮,亦不足以蔽其辜也」,又稱北洋政府「不但不能為國家福,反而為國累……要從根本上推翻現政府,造成有組織的國家,然後人民才能有真正的保障」。[1][2][4]

胡信之的言論引起商界巨頭不滿,據稱隋石卿等富商與13個團體聯名上書控告《青島公民報》鼓動工潮、宣傳異端邪說,請求膠澳商埠督辦公署嚴加制裁。工人代表傅書堂、倫克忠、學生代表李萼等人曾向報社透露隋石卿已向山東督軍張宗昌告狀,想借刀殺人,建議報社緩和言論,胡信之未聽取建議。7月8日,胡信之發表《胡信之緊急聲明》,稱自己在新聞界向來正大光明,與「社會惡魔」周旋不屈於勢利,「某某有以對待丁敬臣之法對待鄙人[註 1],此其受某國之使命,而欲置鄙人於死地也無疑。不過鄙人千里來此,早置死於度外……為爭社會之正義死,在鄙人固死得其所,然光腳不怕穿鞋的,我不得其死,彼又安得其生?!」[4]

7月25日,張宗昌抵青親自指揮鎮壓工運。當晚,隋石卿等商界人士設宴款待張宗昌。7月26日,胡信之在公民報刊發短評,稱商會為罷工同胞不肯出分文,獻媚高官卻一夜花費5000元,且在抵制日貨高潮中將巨款花在日本旅館中卻不照顧中國旅館。同日,張宗昌下令查封報社,以「肆意行邪論,鼓動風潮,擾亂社會,引起重大糾紛,群情慌懼」之罪名逮捕胡信之、段子涵等。7月29日下午7時,胡信之與中共黨員、工運領袖李慰農團島被槍決,時年35歲。[4]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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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可能指隋石卿在永裕鹽潮事件中與丁敬臣的矛盾爭鬥。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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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莊維民. 胡信之. 山東省地方史志辦公室 (編). 《齐鲁历史名人传略 英烈卷》. 北京: 中國文史出版社. 2017. ISBN 9787503496066. 
  2. ^ 2.0 2.1 2.2 2.3 2.4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 (編). 第一篇 传记,胡信之. 《青岛市志·人物志》. 北京: 五洲傳播出版社. 2002. ISBN 7-5085-0124-1. 
  3. ^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 (編). 第一篇 报业,第一章 报纸. 《青岛市志·新闻出版志》. 北京: 新華出版社. 1997. ISBN 7-5011-3724-2.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劉宗偉. 报人胡信之之死. 《案卷里的青岛》. 青島: 青島出版社. 2016 [2020-05-05]. ISBN 978-7-5552-3824-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0). 
  5. ^ 韓同文, 青岛商会会长隋石卿传略, 山東文獻 (第28卷 第3期), 2002-12-20, (第28卷 第3期) 
  6. ^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 (編). 第一篇 建国前的工青妇运动,第二章 青年运动. 《青岛市志·社团志》. 北京: 新華出版社. 1997. ISBN 7-5011-3609-2. 
  7. ^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 (編).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1922.12~1929.4). 《青岛市志·大事记》. 北京: 五洲傳播出版社. 2000. ISBN 7-80113-7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