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願動詞是指現代漢語中的一種用以表達可能、意願、必要的動詞,又被稱為情態動詞[1]助動詞[2]

注意:情態動詞普通語言學中對世界各地語言中這一類動詞的總的稱呼;也可以特指某一語言中的情態動詞。能願動詞則是漢語中的情態動詞的特別稱呼。

分類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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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願動詞的劃分,包括動詞和副詞的劃界、能願動詞和一般動詞的劃界。20世紀50年代以後的研究中,能願動詞的劃分主要以形式標準來劃界,但由於選取的形式標準不同,情態動詞的外延也有大有小。

湯廷池曾對這一問題有如下論述:「如果把國語助動詞的語法特徵限制得太寬,那麼助動詞與一般動詞的界限就不容易辨別。反之,如果把助動詞的語法特徵限制得太嚴,那麼國語的助動詞就所剩無幾。……我們也應該了解,詞類與詞類之間本來就沒有黑白分明的界限。特別是國語的助動詞,既缺乏英語助動詞那樣明確的形式標誌,又沒有英語助動詞那樣獨特的句法表現,實不易成為一個明確而獨立的語法範疇。因此,與其在動詞與助動詞之間勉強畫出界限,不如對這些動詞的語義與用法做更詳盡的觀察與深入的分析,以增進我們對於國語動詞與助動詞的了解。」[3]

無論形式標準如何改變,一些一般不會有異議的典型能願動詞包括:

可能可以應該願意

意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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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類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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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認為能願動詞屬於動詞。但也有語法學家有不同意見。呂叔湘早期曾把能願動詞看作副詞[4]。還有一部分學者認為能願動詞中一部分是動詞,一部分是副詞,還有一部分是兩屬的[5]

句法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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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願動詞的部分句法特徵如下:

一、只能在謂詞性詞語前出現,不能帶體詞賓語。例如:
正確:森林保衛城市。
錯誤:*森林能城市。
二、可以在「X不X」的形式里出現,表示疑問。例如:
正確:她會不會有別的想法?
錯誤:*他最不最好。
三、不能重疊。例如:
正確:他可以研究研究。
錯誤:*他可以可以研究。
四、不能帶體標記「著」、「了」、「過」。例如:
正確:你應該吃了飯了。
錯誤:*你應該了吃飯了。
五、「能願動詞+趨向補語」的形式不成立。例如:
正確:他上山去了。
錯誤:*他可以去了。(當重音落在「去」上時,「去」是謂語動詞,這句話可說;當重音落在「可以」上時,「去」是趨向補語,這句話不能說。)

但上述能願動詞的句法特徵都不是特有的,有的和一般動詞共有,有的是和副詞共有的[6]

語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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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能願動詞+謂詞性詞語」這一結構如何分析,學術界頗有分歧。

第一種觀點認為這屬於動賓結構。支持者有趙元任朱德熙馬慶株等。

第二種觀點認為這屬於偏正結構。支持者有黎錦熙王力等。

第三種觀點則認為,能願動詞既有謂賓動詞的特點,又有副詞的一些特點,處於謂賓動詞和副詞的中間環節,因此有的能願短語是(或者說更接近於)動賓結構,有的是(或更接近於)偏正結構。支持者有胡裕樹邢福義黃伯榮廖序東等。[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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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周一民(2006)《現代漢語》,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91-292頁。
  2. ^ 黃伯榮、廖序東(2011)《現代漢語:增訂本(下冊)》,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1-12頁。
  3. ^ 湯廷池(1988):《漢語詞法句法論集》,台北:台灣學生書局,234-235頁。
  4. ^ 呂叔湘(1942)《中國文法要略》(2002重印版),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7-18頁。
  5. ^ 周小兵(1990),漢語連字句,《中國語文》1990年第4期。
  6. ^ 6.0 6.1 宋永圭(2007):《現代漢語情態動詞否定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38-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