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台縣是中國舊縣名,在山東省濟南市境內。
始建於隋朝,宋省,金復置,清朝屬山東武定府,後屬山東濟南道。清朝咸豐黃河大改道之後,該縣縣城孤懸在黃河北岸,已無法治理縣境。
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編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蒲台縣為6等縣,縣域面積約為478.00平方公里,人口121731人[1]:121。1956年3月,蒲台縣併入博興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