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允儀(?—1642年),字聞韶,別號澤礌直隸常州府宜興縣民籍[1]。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授桐鄉縣知縣,移嘉興。天啓二年(1622年),擢御史,巡按陝西,條上籌邊八事。五年,允儀還朝,即出為湖廣副使。其冬,魏忠賢使給事中蘇兆先劾其為門戶渠魁,遂削籍[2]。崇禎元年七月,起補山東道御史,十一月掌河南道事,二年四月升添註太僕寺少卿。四年六月,以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六年,流賊將窺湖廣,兵部令其移鎮襄陽,鄖陽益虛。中官陳大金與左良玉來援,副使徐景麟見其多攜婦女,疑為賊,用炮擊之,士馬多死。大金怒,訴諸朝,命逮景麟,責允儀陳狀。已而並逮允儀下獄,戍邊,而以盧象升代。十五年,御史楊爾銘、給事中倪仁禎相繼論薦,未及用而卒。

引用 編輯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2. ^ 天啟五年十二月,刑科給事中蘇兆先疏參南京戶部尚書周希聖、御史蔣允儀、趙延慶。得旨:周希聖營入台班,旋降典史,投身邪黨,躐躋正卿;蔣允儀門戶渠魁,把持察典,雖經例轉,公憤未平;趙延慶調簡行取,奧援通神,激變營軍,流毒善類,都著削籍為民,當差仍追奪誥命。

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史》
  • 《常州府志》
  • 《明憙宗實錄》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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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三十五》,出自《明史
官銜
前任:
劉餘祐
明朝嘉興縣知縣
萬曆四十七年-天啓二年
繼任:
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