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部司
虞部司,工部官署名稱。
曹魏始置虞曹,兩晉南北朝沿置。西魏、北周改為虞部,屬於地官府。隋朝改為虞部司,為工部四司之一,設侍郎、員外郎各一員。負責山澤、園囿、草木、鳥獸的政令,管理出產、供應的節制,禁人隨意採獵。兼掌京都街巷種植、供應百官蕃客菜蔬、薪炭和殿中省、太僕寺管理的馬匹芻料、田獵。大業三年(607年),正副官員改為虞部郎、虞部承務郎。唐朝武德三年(620年)恢復虞部郎中、虞部員外郎的舊名。虞部郎中從五品上,虞部員外郎從六品上。龍朔二年(662年)改為司虞司,正副官員改為司虞大夫、司虞員外郎。咸亨元年(670年),恢復虞部司的舊名。天寶十一載(752年)再改為司虞司。至德二載(757年),恢復虞部司的舊名。五代十國沿置,北宋初年,設判虞部事一員,以無職事朝官擔任,無職掌。虞部郎中為五品寄祿官,虞部員外郎為六品寄祿官。元豐改制設虞部郎中從六品、虞部員外郎正七品,管理山澤、園囿、礦冶,監管金、銀、銅、鐵、鉛、錫、鹽、茶、礬的生產和開支。紹聖元年(1094年),和屯田司互置郎官兼領。南宋省郎官,由工部郎官兼領。金朝、元朝工部不分司。明朝洪武六年(1373年)再設虞部司,設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四人。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改為虞衡清吏司。
參考文獻
編輯- 《中國歷史大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