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峰(1922年—2004年8月21日),河北易縣人,原河北省省長。

解峰於1938年在晉察冀邊區抗戰學院學習,193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擔任定易淶縣六區區委書記兼區長,後擔任縣武裝部長。先後調任晉察冀一分區康莊縣公安局副局長、懷柔縣公安局局長、昌平縣公安局局長、察哈爾省公安廳治安科副科長等職。

1949年,他歷任中共張家口地委常委、副書記、第二書記,張家口行署副專員、專員等。

文化大革命後,他調任石家莊地區畜牧局副局長,石家莊行署副專員,中共石家莊地委書記、第二書記、第一書記等。1982年升任中共河北省委副書記,並先後兼任省委組織部部長、政法委書記、黨校校長。1986年後任河北省委副書記、省長。1990年被當時的省人大以只有一票贊成選掉省長職務,是中國少數幾個被人大選掉的省長之一,2000年離休。

解峰是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代表,中共第十二屆中央委員,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七屆、八屆全國政協常委。2004年去世[1]

參考

編輯
  1. ^ 中國人物年鑑社編輯. 中国人物年鉴 2005. 中國人物年鑑社. 2005.08: 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