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甫仁(1910年4月1日—1970年12月17日),男,廣東仁化人,中國人民解放軍昆明軍區政委,中將。中共七大代表,中國共產黨第九屆中央委員會委員,雲南省革命委員會主任,1970年被槍殺。

譚甫仁
性別
出生(1910-04-01)1910年4月1日
 大清廣東省仁化縣
逝世1970年12月17日(1970歲—12—17)(60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昆明市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語言漢語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軍階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

生平 編輯

譚甫仁生於廣東省仁化縣,16歲高小畢業後,參加了家鄉的農民運動,在區農民協會秘書,負責宣傳。四一二清共後,參加澎湃領導的東江農民起義,兵敗後,他所在的江北農軍於1927年7月在南昌編入賀龍的國民革命軍第20軍,17歲的譚甫仁隨部隊參加了南昌起義,兵敗所部潰散,逃亡途中因為餓的受不了,在江西一個招兵站當了駐贛的朱培德滇軍第9軍的楊如軒第27師的79團1營士兵。1928年2月18日寧岡縣新城戰鬥中,孤軍深入的楊如軒第27師第79團第1營被突襲殲滅,譚甫仁被俘後會唱《國際歌》,陳士榘告訴了東江起義領導人朱雲卿。朱雲卿說這是一個紅色苗子。擔任工農革命軍第四軍士兵委員會幹事。1928年5月重新入黨,1929年即升任紅四軍第31團第1營黨委幹事。1930年初任紅十二軍連指導員。1930年底任紅12軍36師108團政委。紅一軍團第一師政治部組織科科長。長征時任軍委總政治部組織部組織科科長。紅十五軍團第78師政治部主任。

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115師344旅687團政治處主任、344旅政治部副主任,八路軍野戰政治部組織部部長,115師343旅政治委員,八路軍第二縱隊韓先楚新編第三旅政治委員,115師教導第七旅政治委員,1940年7月冀魯豫軍區副司令員。1941年進中央黨校

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赴東北擔任舒蘭軍分區政委、1946年1月任吉遼軍區第23旅政委。1946年4月第一次解放長春戰役中任攻城東北縱隊政委,縱隊司令員曹里懷。四平保衛戰後任吉遼軍區政治部主任。1946年7月任吉林軍區政治部主任。1948年4月任東北野戰軍第七縱隊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1950年4月升任第四十四軍政治委員。

44軍番號撤銷後,先後任廣西軍區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第三政委。武漢軍區副政治委員、第二政委,軍事法院院長。文革初在軍委工程兵政委任上。被毛澤東提名為「中央毛澤東思想學習班」辦公室主任。1968年調任昆明軍區政治委員。1968年8月任雲南省革命委員會首任主任。

1955年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軍階,並獲二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

被殺 編輯

1970年12月17日凌晨,在譚甫仁主持召開雲南全省第二屆學習毛主席著作積極分子代表大會(又稱「萬人大會」)閉幕之後第三天,譚甫仁和王里岩夫婦在昆明軍區大院住宅內被一名正受審查的軍區政治部保衛部保衛科副科長(副團級)王自正槍殺,當場身亡。這是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首例將軍被槍殺的事件。關於譚甫仁被殺真相和破案經過,官方說法是參加偵破譚案的公安部刑偵技術專家王廣沂的《春城槍聲——譚甫仁將軍被害案偵破始末》,原載《人民公安》2003年第12期。1978年6月專案組對此案件做出結論,認定譚甫仁夫婦被害系王自正一人所為,既沒有林彪反革命集團插手,也沒有同夥配合;王自正傷人後自殺,是由於專案組缺乏經驗,決策失誤,措施不當所致;對案件被隔離審查的人員解除審查,恢復名譽。這一結論報告經昆明軍區、雲南省委批准後,上報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

家庭 編輯

  • 兒子:譚一兵,1946年生。解放軍少將。

參見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外部連結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周興
雲南省人民委員會省長
雲南省革命委員會主任
1968年8月-1970年12月
繼任:
周興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閻紅彥
中國共產黨雲南省委員會書記
1967年1月-1970年6月
繼任:
周興
  中國人民解放軍職務  
前任:
閻紅彥
中國人民解放軍昆明軍區政治委員
1968年5月-1970年12月
繼任:
周興
前任:
黃志勇
中國人民解放軍工程兵政治委員
1965年8月-1968年5月
繼任:
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