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公義(553年—614年),隴西郡狄道縣(今甘肅省定西市臨洮縣)人,北周、隋朝時期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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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公義的祖父辛徽是北魏徐州刺史,父親辛季慶是北魏青州刺史。辛公義早年喪父,由母親柳玉岫撫養,柳玉岫親自給他傳授詩書經傳。北周天和年間,辛公義因為是家世良好的子弟被選為太學生,以勤勞刻苦而聞名。周武帝宇文邕時期,辛公義被徵召進入露門學,接受命令學習道義。辛公義每月召集在皇帝面前,受命與大儒談論商討,多次受到讚嘆稱異,當時的人都羨慕他。建德初年,辛公義被授宣納中士,跟隨平定北齊,屢次升任掌次上士掃寇將軍楊堅擔任丞相時,辛公義出任內史上士,參與掌管機密重要的事務。開皇元年(581年),辛公義擔任主客侍郎,兼管內史舍人的事務,被賜予安陽縣男的爵位,食邑二百戶。每次南陳使者前來隋朝,辛公義常常奉旨接待宴請南陳的使者。辛公義後轉任駕部侍郎,被派往江陵安撫隋朝邊境。開皇七年(587年),辛公義被派去考察各地的養馬,得到十多萬匹馬。隋文帝高興的說:「只有我的辛公義,為國盡心盡力。」[1][2][3]

辛公義後跟隨平定南陳,因功出任岷州刺史。當地人害怕患病,如果一人生病,全家都躲開病人,父子夫妻互相不照顧,人們之間的孝義都斷絕了,因此病人大多死去。辛公義對此感到擔憂,希望改變習俗,於是分別派遣官員巡視考察管轄區內,凡是病人,都用床和車抬來,安置在官署的廳堂。夏季暴發瘟疫時,病人有時達到數百人,廳堂廂房都擠滿了。辛公義親自設立一張床榻,一個人坐在裡面,從早到晚,對著病人處理事務。辛公義所得的俸祿都用來買藥,為病人找醫生治病,親自勸導病人吃飯喝水,病人全部痊癒,辛公義這才召集病人的親戚說:「死生由命,和是否接觸病人無關。過去你們拋棄病人,所以他們才會死。如今我集合這些病人,坐臥都在他們中間,如果說傳染,我哪能不死,病人卻全好了?你們不要再迷信舊習俗了。」各家病人的子孫都慚愧道歉離去。後來人們生病後,爭著去見刺史,他家裡的親屬,就留他在自己家中療養。人們開始互相尊重愛護,舊習俗就被革除了,全境之中都稱辛公義為慈母[4][5]

辛公義後來轉任牟州刺史,到任後先到監獄中,露天坐在監獄旁,親自查問。十多天內,辛公義判完了所有的案件,才回到官署,所接受的新官司,都不設公文案件,派一個值班的僚佐坐在旁邊審訊問話。如果事情沒完,有需要監禁的人,辛公義就在官署大廳留宿,始終不回房間。有人勸諫他說:「這官司自有期限,刺史何必自找苦吃!」辛公義回答說:「刺史沒有用仁德教導百姓,還讓百姓身陷囹圄,哪有把人監禁在獄中而自己內心安寧的呢?」犯罪的人聽到這些話,都自己服罪了。之後有想打官司的人,他的鄉鄰父老都回來勸阻說:「這是小事,怎麼忍心去辛苦刺史呢。」訴訟雙方大多各自責讓而作罷。當時崤山以東連綿大雨,自陳、汝直到東海都受到水災之苦,只有牟州境內沒有受到什麼損害。山上出現了黃色的銀,採到的人將之獻了上去。朝廷詔令水部郎婁崱到辛公義那裡祈禱,竟然聽到空中有金石絲竹等奏樂的聲音[6][7]

仁壽元年(601年),辛公義補任揚州道黜陟大使。豫章王楊暕擔心自己管轄內的官吏犯法,在辛公義還沒進入揚州前預先派人囑咐辛公義。辛公義回答說:「接受詔令不敢徇私。」等到辛公義到了揚州,都沒有寬緩的餘地,楊暕懷恨在心。隋煬帝楊廣即位,揚州長史王弘入朝擔任黃門侍郎,趁機說辛公義的壞話,辛公義最終離職。揚州官吏百姓在門外申訴冤屈,絡繹不絕。之後幾年,隋煬帝醒悟,任命辛公義出任內史侍郎。辛公義為母親柳玉岫守喪離職,不久,被起用擔任司隸大夫,檢校右御衛武賁郎將。大業十年(614年),辛公義跟隨隋煬帝出征高麗,快到柳城郡時去世,虛歲六十二[8][9]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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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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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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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辛才,隋朝選部侍郎[11]
  • 辛氏,嫁隋朝萬年縣縣令、許昌侯柳禮盛[12]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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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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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隋書·卷七十三·列傳第三十八》:辛公義,隴西狄道人也。祖徽,魏徐州刺史。父季慶,青州刺史。公義早孤,為母氏所養,親授書傳。周天和中,選良家子任太學生,以勤苦著稱。武帝時,召入露門學,令受道義。每月集御前令與大儒講論,數被嗟異,時輩慕之。建德初,授宣納中士。從平齊,累遷掌治上士、掃寇將軍。高祖作相,授內史上士,參掌機要。開皇元年,除主客侍郎,攝內史舍人事,賜爵安陽縣男,邑二百戶。每陳使來朝,常奉詔接宴。轉駕部侍郎,使往江陵安輯邊境。七年,使勾檢諸馬牧,所獲十餘萬匹。高祖喜曰:「唯我公義,奉國罄心。」
  2. ^ 《北史·卷八十六·列傳第七十四》:辛公義,隴西狄道人也。祖徽,魏徐州刺史。父季慶,青州刺史。
  3. ^ 《北史·卷八十六·列傳第七十四》:公義早孤,為母氏所養,親授書、傳。周天和中,選良家子任太學生。武帝時,召入露門學,令受道義,每月集御前,令與大儒講論。上數嗟異,時輩慕之。建德初,授宣納中士。從平齊,累遷掌治上士、掃寇將軍。隋文帝作相,授內史上士,參掌機要。開皇元年,除主客侍郎,攝內史舍人,賜爵安陽縣男。轉駕部侍郎,使勾檢諸馬牧,所獲十餘萬匹。上喜曰:「唯我公義,奉國罊心。」
  4. ^ 《隋書·卷七十三·列傳第三十八》:從軍平陳,以功除岷州刺史。土俗畏病,若一人有疾,即合家避之,父子夫妻不相看養,孝義道絕,由是病者多死。公義患之,欲變其俗。因分遣官人巡檢部內,凡有疾病,皆以牀輿來,安置廳事。暑月疫時,病人或至數百,廳廊悉滿。公義親設一榻,獨坐其間,終日連夕,對之理事。所得秩俸,盡用市藥,為迎醫療之,躬勸其飲食,於是悉差,方召其親戚而諭之曰:「死生由命,不關相著。前汝棄之,所以死耳。今我聚病者,坐臥其間,若言相染,那得不死,病兒復差!汝等勿覆信之。」諸病家子孫慚謝而去。後人有遇病者,爭就使君,其家無親屬,因留養之。始相慈愛,此風遂革,合境之內呼為慈母。
  5. ^ 《北史·卷八十六·列傳第七十四》:從軍平陳,以功除岷州刺史。土俗畏病,若一人有疾,即合家避之,父子夫妻,不相看養,孝義道絕。由是病者多死。公義患之,欲變其俗。因分遣官人,巡檢部內,凡有疾病,皆以床轝來,安置廳事。暑月疫時,病人或至數百,廳廊悉滿。公義親設一榻,獨坐其間,終日連夕,對之理事。所得秩俸,盡用市藥,迎醫療之,躬勸其飲食,於是悉差。方召其親戚而喻之曰:「死生由命,不關相著,前汝棄之,所以死耳。今我聚病者,坐臥其間,若言相染,那得不死?病兒復差,汝等勿覆信之。」諸病家子孫,慚謝而去。後人有遇疾者,爭就使君,其家親屬,固留養之。始相慈愛,此風遂革,合境之內,呼為慈母。
  6. ^ 《隋書·卷七十三·列傳第三十八》:後遷牟州刺史,下車,先至獄中,因露坐牢側,親自驗問。十餘日間,決斷咸盡,方還大廳。受領新訟,皆不立文案,遣當直佐僚一人,側坐訊問。事若不盡,應須禁者,公義即宿廳事,終不還閤。人或諫之曰:「此事有程,使君何自苦也!」答曰:「刺史無德可以導人,尚令百姓繫於囹吾,豈有禁人在獄而心自安乎?」罪人聞之,咸自款服。後有欲諍訟者,其鄉閭父老遽相曉曰:「此蓋小事,何忍勤勞使君。」訟者多兩讓而止。時山東霖雨,自陳、汝至於滄海,皆苦水災。境內犬牙,獨無所損。山出黃銀,獲之以獻。詔水部郎婁崱就公義禱焉,乃聞空中有金石絲竹之響。
  7. ^ 《北史·卷八十六·列傳第七十四》:後遷并州刺史,下車,先至獄中,因露坐牢側,親自驗問,十餘日間,決斷咸盡。方還大廳,受領新訟。皆不立文案,遣當直佐僚一人,側坐訊問。事若不盡,應須禁者,公義即宿廳事,終不還閤。人或諫之曰:「此事有程,使君何自苦也?」答曰:「刺史無德可以導人,尚令百姓繫於囹吾,豈有禁人在獄,而心自安乎!」罪人聞之,咸自款服。後有欲諍訟者,鄉閭父老遽相曉曰:「此蓋小事,何忍勤勞使君!」訟者多兩讓而止。時山東霖雨,自陳汝至於滄海,皆苦水災。境內犬牙,獨無所損。山出黃銀,獲之以獻,詔水部郎婁崱就公義禱焉,乃聞空中有金石絲竹之響。
  8. ^ 《隋書·卷七十三·列傳第三十八》:仁壽元年,追充揚州道黜陟大使。豫章王暕恐其部內官僚犯法,未入州境,預令屬公義。公義答曰:「奉詔不敢有私。」及至揚州,皆無所縱捨,暕銜之。及煬帝即位,揚州長史王弘入為黃門侍郎,因言公義之短,竟去官。吏人守闕訴冤,相繼不絕。後數歲,帝悟,除內史侍郎。丁母憂。未幾,起為司隸大夫,檢校右御衛武賁郎將。將征至柳城郡卒,時年六十二。子融。
  9. ^ 《北史·卷八十六·列傳第七十四》:仁壽元年,追充揚州道黜陟大使。豫章王暕恐其部內官僚犯法,未入州境,豫令使屬之。公義答曰:「不敢有私。」及至揚州,皆無所縱捨,暕銜之。及煬帝即位,揚州長史王弘入為黃門郎,因言公義之短,竟去官。吏人守闕訴冤,相繼不絕。後數歲,帝悟,除內史侍郎。丁母憂,未幾起為司隸大夫,檢校右御衛武賁郎將。從征至柳城郡卒。子融。
  10. ^ 王連龍著. 《新见北朝墓志集释》. 北京: 中國書籍出版社. 2013年7月: 175–178. ISBN 978-7-5068-3445-2 (中文(中國大陸)). 
  11. ^ 李浩. 《榆阳区古代碑刻艺术博物馆藏志》. 北京市: 中華書局. 2024年4月: 30–31. ISBN 9787101164169 (中文(中國大陸)). 
  12. ^ 馬國良, 《<隋柳礼盛墓志铭>考》, 《華夏文化》 (02期), 2018年, (02期): 25–28 
  13. ^ 13.0 13.1 《元和姓纂·卷三·193》:敬宗曾孫術,北齊吏部尚書;生衡虞,唐太常丞。衡虞生郁,禮部尚書。敬宗次子靈寶;曾孫公義,隋司隸大夫,生亮、融。亮,唐侍御史。融,戶部員外郎。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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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書·卷73》,出自魏徵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