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終結(英語:closure或cloture,香港稱為剪布)是指提早終結辯論從而直接進行表決程序的過程,多數用來打擊議會冗長辯論。終結辯論的施行在不同的議會各有規定。

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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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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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7日清晨,香港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替補條例草案審議期間行使辯論終結權力,要求議員在當日中午以前完結辯論,結束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及陳偉業發起拉布戰,透過不斷發言,迫使政府撤回多條他們主觀認為的「惡法」。拉布戰最終在主席曾鈺成引用議事規則「剪布」下,未能阻止遞補機制修訂條例草案獲得通過,不過成功令財務委員會未能趕及討論政府架構重組方案。由於議事規則中並無具體說明可行使辯論終結權力的客觀情況,而立法會本身亦無先例可援,使裁決引起較大爭議。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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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下議院傳統是需要表決辯論終結的,但一般執政黨會和主要反對黨在爭議前達成協定,因此較少出現。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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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院議事規則列明,終結辯論的規程必須獲得五分之三的壓倒性多數(最少60票)支持。這意味著任何參議員只要宣稱進行拉布,而相關法案無法取得五分之三的票數時,多數黨領袖會因為無法確保法案通過而將之擱置。這種強迫多數黨擱置法案的做法稱為「沉默拉布」,因為參議員無須冗長辯論發言也能達到阻撓表決的目的。[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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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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