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京證
進京證是一種對非北京號牌機動車輛進入中國北京市的通行證,以限制非北京號牌機動車輛進入北京市。如果不辦理進京證進入北京行駛的外埠車輛,駕駛人將面臨100元人民幣的罰金及駕駛證記三分。[1]最初此證有半年期限的版本,但2014年起停辦,改為保留有效期為7天的臨時通行證。[2]
歷史
編輯1979年8月,中國公安部辦公廳下發了《關於改變外地車輛來京審批辦法的通知》,其中規定北京附近的河北省、天津市的車輛來京,應持區、縣級以上機關介紹信。其他省、市、自治區的車輛來京,屬地、市、縣的,持地、市委或專署、市政府介紹信;屬省、市、自治區直屬單位的,持省、市、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或政府辦公廳介紹信。在實際操作上,需要本人到工作單位開具介紹信,憑介紹信到車管所一個部門去蓋章,再到當地政府出具證件。[3] 1990年北京舉辦亞運會,在9月10日到10月10日期間,外地人員進京,包括在北京轉車的,都需要縣級以上政府介紹信才能購買火車票、汽車票、機票。外地機動車進入北京要按照1979年的規定,確保司機政治可靠,車輛性能完好。後來由於北京城市的擴展,車輛限制從不能進三環到不能進四環到不能進五環。[3]
1999年,「進京通行證」改為「進京證」,內有車輛信息填寫欄,包括單位、司機、車種、車號等資料。之後北京市交管局規定長期進京證要檢測尾氣,拿著開車者當地政府介紹信,到「寄宿地」的交通支隊、大隊備案,再到交管局辦理。臨時進京證在進入北京的路口的辦證處辦理,同樣需要介紹信,有效期只有3-5天但可以到交管局續辦手續。2002年「進京證」變成「北京市區通行證」,且不再需要單位介紹信。[3]
2005年《關於改變外地車輛來京審批辦法的通知》作廢,3月起即便是重大活動外地車輛進京也不再需要介紹信。北京的汽車保有量,從2005年的250萬上升至2009年底的400萬輛,終於在2010年出現大規模的堵車問題。2010年12月北京出台一系列措施治堵,包括上牌需要搖號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以及《關於對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辦了進京證也不能在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進入五環。無證及違反規定者罰款100元。2013年7月,北京市交管局修改規則,北京戶籍不能辦長期進京證,反而外地戶口的人可以辦理。[3]
2013年11月,交管部門對無證或違規進入的外地車輛管控從罰款100元不扣分改為罰款100元扣3分,沒進京證進五環的扣3分,有進京證但在高峰期進五環的也扣3分,且增派人手管理。2013年12月底,北京市交管局取消長期進京證,只保留有效期為7天的臨時進京證。[3]
2016年5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推出「北京交警」手機客戶端,用戶可通過「北京交警」手機客戶端自助辦理電子版進京證。截至6月5日,客戶端成功辦理電子版進京證43萬餘張,超過期間辦理進京證總數的六成。而以往進京辦證處的排隊現象也大為緩解[4]。
2018年6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發布《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明確自2019年11月1日起,掛有外地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每輛車每年最多僅可辦理進京證12次,每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同時《通告》也擴大了進京證的使用範圍,規定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範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證方可上路行駛。該《通告》同時提出,對六環路和通州以外的區域,由各遠郊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劃定外地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憑進京證通行的區域[5]。
2021年7月27日,北京市發布《關於對外省區市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明確自2021年11月1日起,外省、區、市號牌機動車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內道路行駛的,應當辦理進京通行證。未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全天禁止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域道路[6]。這亦代表外埠機動車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域行駛,必須持進京通行證,不再界定禁行範圍。
申請
編輯目前,外地號牌車輛駕駛人可通過「北京交警」手機客戶端自助辦理電子版進京證,也可到任意進京檢查站或辦證處現場辦理紙質版進京證。對於電子版進京證,申請人須在進京前的1-4天進行預約辦理,且只有微型和小型載客汽車可以申領電子進京證,貨車和大中型客車等其他車輛、臨時號牌車輛,以及電子進京證申請不成功的,則需要到窗口辦理紙質版進京證[4]。申請人在申請時,需提供駕駛人相關證件和車輛相關證件等申請材料。每張進京證的有效期為7天(電子版有效期為2至7天),申請人若要延期的,可以在進京證使用5天後的3日內到北京市9個交通支隊辦證窗口辦理一次為期5天的延期手續(對於電子版進京證持有人,則只能在已辦理證有效期截止當日申請辦理新一周期電子進京證)。每位駕駛人只能夠同時持有一張有效進京證(電子證或實體證)[4]。對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範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可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每次有效期最長7天,載客汽車每年每車最多辦理12次,其它車輛不限制辦理次數;不進入上述區域的,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辦理次數[6]。
對於未達國I標準的汽油車、未達國Ⅲ標準的柴油車、未達國Ⅳ標準的柴油載貨汽車、在北京市有不符合相關排放標準記錄且未復檢合格的車輛和在北京市有交通違法未處理的車輛,則不能辦理進京證;但是,對於已經領取「外埠客運進京證」的客運汽車,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但須按照指定路線行駛。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載貨汽車,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但應遵守載貨汽車的通行規定。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即無需辦理進京證)[6]。
使用
編輯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外埠號牌機動車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內道路行駛的,必須辦理進京證。
持有進京證的外埠號牌機動車在京期間,應遵守以下管理規定:
- 全天禁止外埠號牌載客汽車在二環路(含)以內道路、建國門外大街、復興門外大街、復興路(木樨地橋至新興橋段);
- 未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全天禁止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域道路;
- 未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的,全天禁止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範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持「進京通行證(六環內)」的,在有效期滿前應駛出上述範圍;
- 未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或持「進京通行證(六環內)」超過有效期的載客汽車,在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六環內)」的天數;
- 載客汽車、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摩托車以及國I、國II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還應遵守相應的區域限行規定[6]。
參考文獻
編輯- ^ 網易. 五一将至 北京办理进京证高峰本周末将临. [2014-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26).
- ^ 北京停办外地车辆长期进京证引发不满. [2014-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26).
- ^ 3.0 3.1 3.2 3.3 3.4 河北一男子办三次长期进京证 揭秘进京证的前世今生. 南方都市報/河北新聞網. [2014-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27).
- ^ 4.0 4.1 4.2 北京交警app推出10多天,进京证网上办理已超六成. 人民網. [2018-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6).
- ^ 北京:新进京证每车每年最多办12次. 人民日報. [2018-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6).
- ^ 6.0 6.1 6.2 6.3 杜燕. 北京发布外省区市机动车交通管理新措施. 中國新聞網. 2021-07-27 [2021-1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