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是中國大陸境內進行工程項目建設的一個必須前期程序文件,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是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有關建設項目的選址和布局的法律憑證,選址意見書一般由建設項目當地的城鄉規劃部門出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