鏟球足球比賽中一種搶球動作,是指一方球員在另一方球員持球時下地並伸出一條腿把球從對方球員身下踢走,另一條腿彎曲放在臀部下方。鏟球時容易踢倒對方球員,因而這一動作往往會引起爭議。球員踢到球但未踢到人不犯規,踢到球同時踢到人罰直接任意球,未踢到球且未踢到人不犯規,未踢到球且踢到人或有明顯針對對方球員罰黃牌紅牌

穿藍色球衣的球員正在鏟球
2010年世界盃上,阿圖羅·比達爾通過鏟球從卡卡腳下奪取球權

常見的犯規 編輯

鏟球本身並不屬於犯規行為,但是在鏟球過程中容易出現犯規。防守方在罰球區外附近鏟球時故意踢向對方球員或試圖絆倒對方球員則會被判罰直接任意球,如果是在罰球區內出現上述犯規動作則直接被判點球[1]。所以對於後衛來說,由於鏟球時容易鏟到人並造成犯規,所以鏟球通常是萬不得已才會使用。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存档副本 (PDF). [2020-11-27].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20-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