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果仁謀殺案
陳果仁(英語:Vincent Jen Chin,1955年5月18日-1982年6月19日)是美國一名美籍華裔製圖員,被克萊斯勒工廠主管羅納德·埃本斯和他的繼子、失業工人麥可·尼茲(Michael Nitz)兩名白人毆打致死。
陳果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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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美國密西根州韋恩縣高地公園 |
日期 | 1982年6月19日 |
受害者 | 陳果仁 |
行兇者 | 羅納德·埃本斯 麥可·尼茲(Michael Nitz) |
動機 | 行兇者對於當時汽車行業的高失業率不滿,並將此歸咎於進口日貨、反亞裔情緒和種族主義。 |
判決 | 誤殺 |
訴訟 | 埃本斯被判向陳果仁家人賠償150萬美金;尼茲需賠償5萬美金。 |
在密西根州海蘭帕克的一家脫衣舞俱樂部內發生爭執後,埃本斯與尼茲襲擊了陳果仁。當時,陳果仁正和他的朋友正在那裡舉行單身派對以慶祝他即將到來的婚禮。埃本斯和尼茲聲稱他們襲擊陳果仁是因為他的日本血統,而據在場人證實,埃本斯和尼茲在毆打的過程中使用了種族歧視詞語。儘管事後證明陳果仁是華裔,但是埃本斯和尼茲卻將他們的作案動機歸咎於日本汽車工業的成功。當時的底特律大都會區是全美對亞裔最為仇恨的種族主義火藥桶,特別是日本汽車工業在美國國內對本土汽車行業造成衝擊並導致底特律三巨頭加劇衰落,因此失業的汽車工人將他們對亞裔的怨恨歸因於日本的競爭。
陳果仁被他的友人送至底特律的亨利·福特醫院救治。在那裡,一名護士表示「他(陳果仁)沒有機會了」,「他的大腦已經死亡了」。四天後,陳果仁因傷重宣告不治[1]。
羅納德·埃本斯和麥可·尼茲被以二級謀殺罪起訴,但在1983年其訴狀被降格為誤殺罪並以此達成認罪協議。他們被各判罰3000美金及三年緩刑,實際上並沒有監禁。儘管埃本斯和尼茲並沒有否認針對陳果仁的鬥毆,但是他們否認這是出於種族主義動機並拒絕承認他們使用了種族仇恨的標語[2]。
過於寬鬆的判決引發了亞裔美國人的抗議。底特律華人福利理事會(Detroit Chinese Welfare Council)主席說,這相當於「3000美元的獵殺美籍華裔許可證」。隨著抗議聲浪的擴大,結果此案被視為美國亞裔參與民權運動的關鍵轉折點,同時這也成為美國社會呼籲聯邦加強仇恨罪立法的助力[3]。
死者簡介
編輯陳果仁於1955年5月18日出生於中國大陸的廣東省,隨後被遺棄在當地孤兒院;其養父母陳炳興(Bing Hing "David" Chin)和陳余瓊芳(Lily Chin)在1961年收養了他[4]。陳炳興由於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對美國的貢獻而獲准與其妻子陳余瓊芳入籍美國的權利,由於陳余瓊芳在1949年流產之後便診斷出不育症,於是二人決定收養一名孩子[5][6]。
在1960年代的大部分時間裡,陳果仁在海蘭帕克長大。但是由於陳炳興在1971年遭遇搶劫,隨後陳果仁隨著他的家庭搬家至奧克帕克。1973年,陳果仁從奧克帕克高中畢業並考入控制數據學院和勞倫斯理工大學。在他被殺時,陳果仁是汽車供應商效能工程公司(Efficient Engineering)的工業製圖師,同時他還在弗恩代爾一家名叫金星餐廳(Golden Star Restaurant)的地方兼職[5][7]。同時,此時的他已經訂婚並且結婚的日期定於1982年6月28日[8]。
案發經過
編輯這場導致陳果仁被殺害的爭鬥始於底特律當地的一家脫衣舞俱樂部——「綺麗內褲俱樂部(The Fancy Pants Club)」。當時陳果仁正在這裡舉辦他的單身派對,他即將在8天後完婚。陳果仁對羅納德·埃本斯同剛剛在他桌上表演過的脫衣舞娘的說話內容感到不滿,根據《底特律自由報》記者麥可·摩爾(Michael Moore)的報道,埃本斯對那些脫衣舞娘說,「別管那些小雜種,他們根本就沒有見識過什麼脫衣舞!」
酒吧舞者拉辛·科爾韋爾後來作證說,埃本斯說:「就是因為你們這些小混蛋,我們才失業。」這一聲明後來為民權訴訟提供了證據 對抗埃本斯。他後來聲稱爭論不是關於陳的種族,而是關於黑人舞者的酬金。 埃本斯聲稱陳走到他和尼茲身邊,並向他的下巴揮了一拳。 當尼茨為了保護繼父而推陳時,衝突升級,陳進行了反擊。 一名舞者報告說,埃本斯和陳拿起椅子並開始互相揮舞。尼茨的頭部被埃本斯用來攻擊陳的椅子劃傷。 陳和他的朋友們離開了房間,一名保鏢帶領埃本斯和尼茨去洗手間清理傷口。 根據埃本斯和尼茨的說法,陳的一位朋友羅伯特·西羅斯基(Robert Siroskey)回到裡面使用洗手間並向這群人道歉,稱陳因為單身派對喝了幾杯酒。 埃本斯和尼茨那天晚上也喝酒了,不過不是在俱樂部,因為俱樂部不提供酒精飲料。
當埃本斯和尼茨離開俱樂部時,他們遇到了在外面等待西羅斯基的欽和他的朋友們。 欽稱埃本斯為「雞屎」,此時尼茨從他的車裡取出了一根棒球棒,欽和他的朋友們跑到了街上。 埃本斯和尼茨在附近搜尋了 20 到 30 分鐘,並付給另一名男子 20 美元幫助尋找陳,然後在附近的一家麥當勞餐廳找到了他。 Chin 試圖逃跑,但被 Nitz 抓住,Ebens 反覆用棒球棒毆打 Chin,直到 Chin 的頭裂開。 埃本斯在犯罪現場被兩名目擊毆打事件的休班警察逮捕並拘留。 一名警官說,埃本斯揮舞球棒就像在「打一個全壘打」一樣。 其中一名警察麥可·加登希爾 (Michael Gardenhire) 呼叫了救護車。 欽被緊急送往亨利福特醫院,抵達時已處於昏迷狀態。 他再也沒有恢復知覺,四天後即 1982 年 6 月 23 日去世。 陳果仁當時只有27歲。
訴訟裁決
編輯國家刑事指控
埃本斯和尼茨被指控犯有二級謀殺罪,但接受了認罪協議,將指控減少為過失殺人罪。他們被韋恩縣巡迴法官查爾斯·考夫曼判處三年緩刑,並被勒令每人支付 3,000 美元罰款和 780 美元法庭費用,但沒有入獄。
考夫曼解釋說,他對埃本斯和尼茨的輕判是基於埃本斯和尼茨沒有犯罪記錄、他們在社區中的穩定性以及他認為兩人不會繼續傷害其他人的觀點。 他在為自己的決定辯護時說,埃本斯和尼茨「不是那種你送進監獄的人」,並且「你不會讓懲罰與罪行相適應;你會讓懲罰與罪犯相適應」。考夫曼辯稱,這次襲擊是「顯然是陳先生發起的一場戰鬥的延續」,如果該事件是自衛,埃本斯和尼茨「不會犯下任何罪行。」考夫曼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曾是日本關押的戰俘,但否認任何反亞洲情緒影響了他的裁決。
底特律自由報在一篇社論中指出,「對欽案的整體處理似乎隨意得令人不安」,並評論了量刑時提供的證據有限、因辯訴交易而減少的指控、聽證會上缺乏檢察官為自己辯護。 更嚴厲的判決,以及考夫曼無視判刑前報告的監禁建議。 社論的結論是,「結果是一個讓陳果仁的生命顯得廉價、刑事司法系統要麼冷酷要麼反常的過程」。
對埃本斯和尼茨的寬大判決激怒了底特律地區和美國各地的亞裔美國人社區,他們認為這是公眾對針對亞裔美國人的種族主義漠不關心的表現。 底特律華人福利委員會主席表示,這一判決相當於「發放 3,000 美元殺害」華裔美國人的許可證。 全國各地的其他人也受到激勵,紛紛採取行動。 美國正義公民組織 (ACJ) 成立是為了抗議判決,並開始努力爭取司法上訴。ACJ 很快獲得了不同種族和宗教團體、倡導組織以及底特律市議會主席和國會議員約翰·科尼爾斯等政治家的支持。
聯邦民權指控
政府官員、政治家和幾個著名的法律組織駁斥了民權法應適用於陳的死亡的理論。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和全國律師協會底特律分會並不認為陳被殺侵犯了他的民權。 起初,ACJ 是唯一支持將現有民權法適用於亞裔美國人的團體。 最終,國家律師協會的國家機構認可了其努力。
記者 Helen Zia 和律師 Liza Chan 領導了聯邦指控的鬥爭,其結果是兩名兇手被指控犯有《美國法典》第 18 章下兩項侵犯 Chin 公民權利的罪名。
1984 年針對這些人的聯邦民權案件認定埃本斯犯有第二項罪名,並判處他 25 年監禁; 尼茨的兩項罪名均被宣告無罪。 1986 年,埃本斯的定罪被推翻——聯邦上訴法院發現 ACJ 的一名律師對證人進行了不當指導。陳的朋友 Jimmy Choi 起初支持 Ebens 的觀點,即沒有種族仇恨或辱罵,並且陳扔了一把椅子,導致 Nitz 受傷,但他在會見 ACJ 律師後改變了自己的說法。
判決後,ACJ 再次動員向司法部施壓,要求在辛辛那提進行重審。 美國地區法官安娜·迪格斯·泰勒解釋說,由於圍繞此案的「宣傳飽和」,埃本斯無法在底特律大都會受到「公平和公正的審判」。 這次審判的陪審團主要是白人和男性,結果埃本斯的所有指控均被無罪釋放。
民事訴訟
1987 年 3 月,針對陳非法死亡的民事訴訟在庭外和解。Michael Nitz 被判支付 50,000 美元。 羅納德·埃本斯 (Ronald Ebens) 被勒令支付 150 萬美元,前兩年每月 200 美元,此後支付其收入的 25% 或每月 200 美元,以較高者為準。 這代表了陳的工程職位的預計收入損失,以及 Lily Chin 失去 Vincent 作為工人和司機的服務。埃本斯離開該州,並於 1989 年停止付款。
1989 年 11 月,埃本斯再次出庭參加債權人聽證會,他詳細介紹了自己的財務狀況,並據報道承諾償還欠陳家的債務。 然而,在1997年,陳家被迫重新提起民事訴訟,因為它被允許每十年進行一次。加上應計利息和其他費用,調整後的總額變為 4,683,653.89 美元。 埃本斯於 2015 年尋求撤銷對其房屋的留置權。
案件後續
編輯陳果仁被葬於底特律的森林草坪公墓(Forest Lawn Cemetery)[9]。
為了避免回憶起這起謀殺案,陳果仁的母親陳余瓊芳在1987年9月從橡樹公園搬回了她的故鄉廣州市。2001年下半年,陳余瓊芳因病回到美國治療;2002年6月9日,她病重不治。在她去世之前,陳余瓊芳建立了一個紀念陳果仁的獎學金並委託美國公民正義組織(American Citizens for Justice)負責管理[10]。2010年,密西根州芬代爾市在伍德沃德大道和九英里路的交叉口豎立了一個里程碑標記,以紀念陳被殺。
一些亞裔美國人引用陳的案例來支持這樣一種觀點,即他們被視為「永遠的外國人」,而「真正的」美國人則被視為完全公民。 陳余瓊芳 (Lily Chin) 表示:「我的兒子像動物一樣被毆打,而兇手卻沒有入獄。如果這種事發生在中國,[埃本斯和尼茨]就會被送上電椅。這就是自由和民主?為什麼?」難道不是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嗎?」以及「這是什麼樣的法律?這是什麼樣的正義?因為我的兒子是中國人,如果兩個中國人殺了一個白人,他們就必須入獄,也許他們會被判無期徒刑。。。」 這個國家出了問題。
這次襲擊被許多人認為是仇恨犯罪,但它發生在美國讎恨犯罪法通過之前。 社會學家梅根·A·伯克 (Meghan A. Burke) 寫道,陳的被殺促使美國歷史上第一次成立了激進聯盟和共同的泛亞裔認同感。 此案後來被視為亞裔美國人民權參與的轉折點,也是加強聯邦對仇恨犯罪立法的號召。
司法改革
編輯媒體關注
編輯紀錄片
編輯片名 | 導演 | 製片公司 | 公映日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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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了陳果仁? | 崔明慧 芮妮·塔吉瑪-佩納 |
即時新聞電影基金會 WTVS |
1989年7月16日 | 本片獲得了夏威夷國際電影節最佳紀錄片、國際紀錄片協會IDA紀錄片獎和皮博迪獎;並曾提名奧斯卡最佳紀錄片及聖丹斯電影節評委會大獎。[11] |
誰是陳果仁? | 托尼·林 | 亞太裔美國人促進會 托尼·林影業 |
2009年4月4日 | |
放下屠刀[12] (Killer Swing) |
不詳 | 探索頻道 | 2013年7月25日 | 屬於罪案電視系列紀錄片《致命遭遇(Fatal Encounters)》的一集。 |
流行文化
編輯其他
編輯相關條目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Niraj Warikoo. Vincent Chin murder 35 years later: History repeating itself?. 底特律自由報. [2020-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9).
- ^ Aguilar, Louis. Estate of Vincent Chin seeks millions from his killer. 底特律新聞報. 2017-06-24 [2020-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28).
- ^ Eric Fish. 35 Years After Vincent Chin's Murder, How Has America Changed?. 亞洲協會(Asia Society). [2020-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20).
- ^ 林燕. 透视美国华人女性的百年记忆. 大紀元時報. [2020-10-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3).
- ^ 5.0 5.1 Helen Zia. Asian American Dreams: The Emergence of an American People 2nd Edition.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2000: 58–64 [2020-10-09]. ISBN 9781429980852.
- ^ Jonathan H. X. Lee. Chinese Americans: The History and Culture of a People 2nd Edition. ABC-CLIO. 2015-11-12: 27 [2020-10-09]. ISBN 9781610695503.
- ^ Joe T. Darden; Richard W. Thomas. Detroit: Race Riots, Racial Conflicts, and Efforts to Bridge the Racial Divide. MSU Press. 2013-03-01: 251 [2020-10-12]. ISBN 9781609173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3).
- ^ Brain Flanigan. Cropped Slaying Ends Couple's Dream. 底特律自由報 152 (58) (甘尼特). 1982-07-01: 1 [2020-10-12].
- ^ Lewis, Shawn D. 30 years later, Vincent Chin's family awaits justice in fatal beating. 底特律新聞報. 2012-06-21 [2020-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02).
- ^ OCA Mourns Death Of Lily Chin. Asian American Council. 2002-06-10 [2020-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07).
- ^ Awards - Who Killed Vincent Chin?. IMDb. [2020-10-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5-04).
- ^ Killer Swing. IMDb. [2020-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11).
延伸閱讀
編輯- Yip, Alethea. Remembering Vincent Chin. 亞洲人周刊. 1997-06-13 [2020-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3-10).
- 吳華揚. 5th Annual Conference in Citizenship Studies: Boundaries. 韋恩州立大學. [2020-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8).
- Jones, Shannon. Thirty years since the murder of Vincent Chin. 世界社會主義網站. 2012-06-23 [2020-10-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25).
外部連結
編輯- 陳果仁紀念網,存檔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日期 2007-08-09)
- 「美國政府訴埃本斯案」上訴裁決,存檔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日期 200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