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言 (嘉靖進士)

陳言(1507年—1577年),字宜昌,號石溪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陳言
大明南京刑部郎中
籍貫福建興化府莆田縣
字號字宜昌,號石溪
出生正德二年(1507年)七月三十日
逝世萬曆五年(1577年)七月二十七日
配偶娶朱氏(1509年-1568年)
親屬(子)陳經邦、陳經學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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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福建鄉試第八名舉人,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四名,三甲第一百二十三名進士[1][2]。授江西泰和縣知縣。因不善逢迎上官,抵制行賄,改教職,任湖州府儒學教授,遷國子監博士。經吏部尚書李默提拔,陞禮部儀制司主事。李默後遭嚴嵩等排擠,下獄身死,陳言左遷郴州同知,陞泰州知州。不久擢南京刑部員外郎,陞郎中,免官歸。優遊林下十五年卒[3]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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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尚書講義》[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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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陳德誠,壽官;祖父陳必清,壽官;父陳一通。母黃氏。嚴侍下。弟陳席、陳廣、陳廉、陳廩、陳厚、陳音、陳襄[5]。子陳經邦、陳經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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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應聘《明故朝列大夫南京刑部廣東司郎中石溪陳公墓誌銘》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國朝獻徵錄·卷四十九》:南京刑部廣西司郎中陳公言墓誌銘(王家屏)嘉靖乙丑,徐分校禮闈士得今宮諭陳君公望為舉首則莆秋官大夫石溪先生子也。先生諱言,子宜昌,別號石溪。其徙居莆自唐清遠令公樞始。宋有尚書公仁璧僕射公靖,並為名臣。明興,則參政公觀以文學受知高皇帝,嘗召備顧問,未及大用卒。觀生鄉進士熊,熊三傳為淼,淼生槐峰公宣,則先生父也。母為黃孺人。先□少顓精力學,文譽籍甚,初試有司不利,氣嶽嶽不少挫,嚮往益堅。家故貧,嘗授徒連州,州帥與先生善。有持重賄凂先生白事者,先生叱止之曰:「貧,吾分也。吾不能以此自衊,敢用衊人?」其志操如此。嘉靖丙午魁省試,明年丁未再魁南宮,遂成進士。大宗伯泰和歐文莊公雅重之,請於銓曹,以先生為邑令。先生治泰和,務伉直行,一意有所興除,不為豪右骫法,尤恥伺上官指巧為迎合。撫臺某獵賄所卲,陰屬公為購書,先生陽若弗愉也者,而束書露餽之,某大恚,謀螫先生,先生因引疾謝不任,請就教職,得浙之湖州。湖,胡安定公故授徒處也。先生至則申約束,日切劘諸弟子,諸弟子執筴講業,前□為滿間□斤弛不檢者,輒跽之堂下,譙讓之眾肅然敬憚焉。已稍遷國子博士,積歲不調。會肅皇帝欲為李都尉立傅政府欲私某子甲,太宰建安李公不從,竟疏先生名以上。於是先生得擢禮部儀制司主事。傅李君異時都尉率貴倨驕其師,先生獨抗顏自尊重務示都尉以禮,時論以此高之。越明年,太宰李公以讒被譴,政府修宿憾批根及先生,謫倅郴州。郴故僻,公處之怡然。無幾微見顏色,而職事一切辦治。暇則進諸士講藝,一如在湖州時。會其年與事省闈,得今武陵陳中允等六久,皆知名士,而郴士曾君選輩,亦斌斌相繼起,人多先生之鑒拔焉。已擢知泰州,值島夷訌江淮間,幕府請餉甚急,先生周爰調劑,下不殫民力,而軍興亦給。州有疑獄,所淹繫甚眾。先生訊立出之,眾驩感若更生。尋轉南刑部員外郎,晉郎中,蓋駸達矣。竟為□者所中用守泰州事,坐謗免歸。歸三年而公望登第。先生喜曰:吾志有托矣。因營別墅一區,名其室曰「怡老堂」,時臥起吟詠其中泊如也,蓋優游十五年而卒。其卒也,正衣冠,應對賓客如常,一言不及於亂,人以為先生素養之徵。先生性坦率,於人無所德怨,亦不以德怨望人,而內行尤篤。母黃孺人卒諸同產纍纍,先生窮年講業,盡以所得資諸孤,費無所私。仕則又割奉子之者數矣。晚而林居,稍稍葺先壟拓祀田敘次家乘若干卷曰:「以此示子孫,令無忘吾孝弟敦睦之行也。」嗟乎!先生本用經術顯,不習為吏,以故仕於世多齟齬,然其用乃在人倫風教之間,視卑卑施於名實末矣。要以公望日執經侍人主紹明先生之家學,則先生未可謂不遇也。子男二,長經邦即公望左春坊左諭德。
  4.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6078):陳言,字宜昌,號石溪,莆田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歷知州縣,官至南京刑部郎中。致仕卒,年七十一。言長於經學,著有尚書講義。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繆宣
明朝泰和縣知縣
嘉靖二十七年-二十九年
繼任:
金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