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集
市集、墟市(英語:Market)是位於鄉村地區的週期性商品交易地點,通數隔日或數日開市一次,在中國北方通常叫集,在南方叫墟[1]。商販、居民趕往市集交易,中國北方稱為趕集,南方則稱為趁墟。市集是地區性的,買賣雙方都以附近村民為主,貨品主要是日常必需品,外來客商只居次要地位。繁榮的市集會發展成為城鎮。從宋代到清代,中國的市集數目隨著人口上昇而增加。
由於歷史變遷,中國大陸的墟市大多已不再稱爲「墟」,現今仍然保留傳統「墟」之名的墟市大部分都在香港或廣東,廣東很多時寫成圩;不過香港的「墟」多在1950年代後逐漸市鎮化,墟市多已演變成商住混合區,例如大埔墟、石湖墟等,僅有「墟」之名,性質已與傳統的墟市相差甚遠。
名稱來由
編輯「廛,市中空地也,即虛也,地之虛處為廛,天之虛處為辰,辰亦曰躔,其義一也。」(《周禮》)「昔者聖人日中為市,聚則盈,散則虛。今北名集,從聚也;南名虛,從散也。」(《石洞集》)「粵謂野市曰虛,市之所在,有人則滿,無人則虛。滿時少,虛時多,故曰虛也,虛即廛也。」(《廣東新語》)
形成與發展
編輯好些鄉村地區遠離城市,村民要跑到老遠的城市做買賣很不經濟,市集於是應運而生[2]。市集與村莊數目的比例可以高達1比50有多。當人口或村莊數目上升時,市集規模會擴大,即趕集人數增加;然後會增加新的集期,最後成立新市集,使市集與村莊的比例下降。如此周而復始。[3]從宋代到清代,中國市集數目大幅上升。例如南宋時,寧波附近的4個縣共有26個市集,到清光緒年間,相同地區有170個市集。大體上人口和村莊數目增加,市集亦會增加。但因洪水、盜賊、失收等,市集有時也會消亡。[4]在山區,市集一般較平原疏落。[5]假如市集交通方便,便於商品的集散,或居民增加,市集會天天開市,發展成城鎮[6]。
運作
編輯市集周期性開市,大約每兩日或三數日開市一日[7],或每十日三次,為期幾天、或為某種產品收成開市售賣,集期往往由村莊或集鎮的長者決定[8]。開市日也不一定整天做買賣,熱鬧時間多半在早上。墟市主顧多是住在附近的村民,人數不多,又非富有,購買力很小;賣出貨物的,也大多是住在附近鄉村的生產者,技術低下,貨品不多,故不必天天開市。有些墟市也有固定的商店或酒肆[9]。一般墟市貿易小,商稅收入也微小。有時墟市買賣有「牙人」作中間人來主持,也負責貨物的度量衡。墟市中貨物,主要是日常生活必需品,如菜、茶、米、酒、雞、豬、魚、豆等食物、布、紙、箕箒等手工製品,以及柴薪。貨品多半由生產者直接出賣,不經商人作媒介[10]。當中也有小部份貨物由城市工匠製造,和外地生產的鹽,由商人遠道攜來,商人也會從墟市販運貨物到城市。故墟市或有客店或邸店,邸店提供住宿,也讓客商堆存貨物,既是客棧又是貨棧[11]。
相關條目
編輯註釋
編輯- ^ 全漢昇:《中國經濟史論叢》(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新亞研究所,1972),〈宋代南方的虛市〉,頁201。
- ^ 全漢昇:〈宋代南方的虛市〉,頁205。
- ^ G. William Skinner著,史建雲等譯:《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頁85、88-90。
- ^ Skinner:《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頁71-72。
- ^ Skinner:《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頁84。
- ^ 全漢昇:〈宋代南方的虛市〉,頁209。
- ^ 全漢昇:〈宋代南方的虛市〉,頁202。
- ^ Skinner:《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頁119。
- ^ 全漢昇:〈宋代南方的虛市〉,頁202-203。
- ^ 全漢昇:〈宋代南方的虛市〉,頁205-207。
- ^ 全漢昇:〈宋代南方的虛市〉,頁207-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