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光宇(1879年—? ),字道亨湖南瀏陽人。清末民初政治人物、法學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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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光宇早年是湖南時務學堂學生。1903年8月,雷光宇自費留學日本,入弘文學院。後來他肄業日本東京法政大學,主張君主立憲。此後他為國民憲政會會員,並參加憲友會湖南支部、辛亥俱樂部湖南支部。他曾作為山東代表參加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1][2]1913年6月16日他任山東教育司司長。[3]1921年9月至1922年6月,任交通大學北京學校主任。[4]1922年他被北洋政府任命為南洋大學校長,但未到任。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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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光宇 編譯,商法商行為,天津:丙午社,1907年
  • 彭兆璜,雷光宇,民法財產:物權,1905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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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俞江,近代中國的法律與學術,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360頁
  2. ^ 宋教仁集·第2卷,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610頁
  3. ^ 郭卿友主編,中華民國時期軍政職官志,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1990年
  4. ^ 北京交通大学. bjtu.edu.cn. [2024-0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