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之儀(523年—591年),子升,琅邪郡臨沂縣(今屬山東省)人。

侍中顏含第九代孫。祖父顏見遠,任齊國治書侍御史。顏協之子。顏之推之兄。自幼聰慧,三歲能讀《孝經》。博涉群書,嘗獻《神州頌》於梁元帝。江陵平定後,之儀隨例遷長安,為北周麟趾學士、司書上士。580年北周宣帝逝世,楊堅等人秘不發喪和假傳聖旨的主張最初被顏之儀反對,但劉昉自知不能使顏之儀屈服,就代他簽字,各諸衛在接到假詔書的情況下,軍權就完全被楊堅控制。其後,楊堅又向顏之儀索取皇帝符節玉璽,但遭拒絕:「此天子之物,自有主者。宰相何故索之」,遂大怒,想斬了顏之儀,但顧慮到顏之儀在民間聲望很高,便把他貶到西邊當郡守隋朝開皇中,拜集州刺史。開皇十一年卒。

顏昶,歷任某地(墓志銘闕字)及德陽縣二縣令、輕車都尉。顏昶子顏萬石,為唐朝桂州始安縣丞、雲騎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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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書/卷40》,出自令狐德棻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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