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應淦
駱應淦[1],BBS,KC,SC(英語:Lawrence Lok Ying-kam,1955年—),香港資深大律師,現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成員,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前高等法院特委法官。
簡介
編輯1955出生於香港,在1961年畢業於潔瑩幼稚園(與歌手陳潔靈為同屆同學)[2],後畢業於聖若瑟書院(1967年入學[3]),1978年及1979年取得英國及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並於1994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1997年首次獲委為高等法院特委法官。2005年,被政府委任為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
素以辭鋒銳利、擅於盤問見稱。擅長刑事法,被稱為香港刑事大律師「四大天王」之一,與清洪、包樂文及王正宇齊名。其著名的門生有: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及資深大律師石永泰等。
曾多次為香港轟動一時案件作為代表律師,如:龔如心遺產案中,為華懋慈善基金的代表律師[4];2012年新地風暴貪污案中,為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的代表律師[5];雨傘運動七警濫用私刑案中,為總督察黃祖成的代表律師[6]。
個人生活
編輯其叔父是著名粵語片演員駱恭,大姊是香港信報創辦人駱友梅女士(亦即被譽為「香港第一健筆」林山木、筆名林行止的太太),哥哥是著名演員駱應鈞。
爭議
編輯在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爭議中,駱應淦認為「一地兩檢」是沒有合理法治基礎,雖然高鐵能夠帶來很多好處,但沒有法律基礎而在香港引用中國法律會令人擔心,故此希望政府收回方案,暫緩立法。他又形容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批評部分法律界人士「精英心態」和「雙重標準」是在「發爛渣」[7]。
榮譽
編輯- 銅紫荊星章(2015年)
參考資料
編輯- ^ 《粵語審音配詞字庫》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淦正音灨(gam3),異音鑑(gaam3)(由陳康健老師於2019年10月26日查閱)。
- ^ 培道女中、聖士提反堂小學、基督書院、潔瑩幼稚園 四間學校行畢業禮. 華僑日報. 1961-07-15: 14 [2022-0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04).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升中考試放榜. 華僑日報. 1967-07-29: 24 [2023-10-14].
- ^ 「老得可以做你阿媽」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東方日報 2009-07-01
- ^ 【新地案】炳江留醫獨立囚室 駱應淦:佢精神OK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蘋果日報 2014-12-24
- ^ 辯方星級大狀駱應淦清洪 擅刑事案盤向證人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明報 2016-06-02
- ^ 駱應淦:回歸後對法治最嚴重衝擊 批林鄭「發爛渣」. 明報. 2018-01-07 [2018-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08).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