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農民組合
鳳山農民組合為一農民團體。成立於台灣日治時期的1925年11月15日,成立靈魂人物為簡吉與黃石順。1926年9月,該組合因攻擊新興製糖會社遭台灣總督府解散,組合幹部多人遭捕並被判刑。
鳳山農民組合 | |
閩南語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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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 | 鳳山農民組合 |
全羅 | Hōng-soaⁿ Lông-bîn Cho͘-ha̍p |
簡介
編輯1925年5月,高雄鳳山糖商地主陳中和因擴展新興製糖會社場地,突然要求其轄下53名佃農交還土地。因事涉佃農生計,因此黃石順召集該全面佃農集體向地主反對。經交涉後,陳中和與其製糖會社勉於答應延後一年收地。同年11月15日,該佃農、黃石順與社會運動者簡吉共同組成鳳山農民組合,藉由演講與交涉等手段,反抗地主收地行動。
翌年5月19日,陳中和與新興製糖會社不但依約要求53名佃農交還土地,並也要求其他280名,共333名佃農同時歸還佃租土地。因遭到269名佃農拒絕,兩方產生糾紛。糾紛中,部分佃農攻擊新興製糖會社。9月23日簡吉及黃石順被日人警察所捕,該組合亦同時遭到解散。
組織
編輯組織的中心人物包括簡吉為組合長;黃石順兼任主事與爭議部長;會計係為陳振賢、調查部長為吳敦;另有調查部員謝賴登與爭議部員張滄海。[1]
參考文獻
編輯- ^ 宮川次郎. 臺灣の社會運動. 臺灣實業界社營業所. 192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