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右昌(1885年—1970年)字黼馨,號漊江子湖南省臨澧縣人。中華民國法學家。[1][2]

黃右昌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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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右昌

黃右昌生於一個書香門第,祖父黃道讓清朝咸豐年間進士[1][2]黃道讓生於安福縣(後改稱臨澧縣,其出生地位於今臨澧縣新安鎮黃家棚)。[3]

黃右昌12歲中秀才,17歲中舉人。後來,入湖南時務學堂,1904年因成績優秀被選派到日本留學,入早稻田大學學習西方法律。 23歲回國。後來,歷任湖南法政學校教授、校長,湖南省議會議長等職務。1917年11月,黃右昌出任北京大學法科本科教授。1918年,任北京大學法科學長。在北京大學期間,曾兩度出任北京大學法律系主任。1930年起,黃公曆任南京國民政府立法委員等職務。其間,1934年冬,黃右昌攜家人赴蘇州梅花,作《梅花十首》 。1948年,被任命為司法院大法官。同年回到湖南,任湖南大學法律系教授。1949年8月4日,程潛陳明仁等人通電宣布湖南和平起義,黃右昌在通電中簽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應總理周恩來聘請,任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1][2][3]

1970年,黃右昌在北京病逝。[1][2]

1999年10月,黃右昌和夫人的骨灰遷至石門縣,與黃道讓合葬為「湘西兩黃墓園」。[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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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羅馬法與現代》[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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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罗马法的现代徽章——记黄右昌公及其著作《罗马法与现代》,搜狐,2007年10月21日. [2013年6月1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12月13日). 
  2. ^ 2.0 2.1 2.2 2.3 2.4 2.5 石门黄家,湖南日报,2004-09-10. [2013-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3. ^ 3.0 3.1 安福黄家,临澧县人民政府,2013-01-10. [2013-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8-1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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