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右昌(1885年—1970年)字黼馨,号溇江子湖南省临澧县人。中华民国法学家。[1][2]

黃右昌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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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右昌

黃右昌生于一个书香门第,祖父黄道让清朝咸丰年间进士[1][2]黄道让生于安福县(后改称临澧县,其出生地位于今临澧县新安镇黄家棚)。[3]

黃右昌12岁中秀才,17岁中举人。后来,入湖南时务学堂,1904年因成绩优秀被选派到日本留学,入早稻田大学学习西方法律。 23岁回国。后来,历任湖南法政学校教授、校长,湖南省议会议长等职务。1917年11月,黃右昌出任北京大学法科本科教授。1918年,任北京大学法科学长。在北京大学期间,曾两度出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1930年起,黄公历任南京国民政府立法委员等职务。其间,1934年冬,黄右昌携家人赴苏州梅花,作《梅花十首》 。1948年,被任命为司法院大法官。同年回到湖南,任湖南大学法律系教授。1949年8月4日,程潜陈明仁等人通电宣布湖南和平起义,黄右昌在通电中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应总理周恩来聘请,任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1][2][3]

1970年,黃右昌在北京病逝。[1][2]

1999年10月,黄右昌和夫人的骨灰迁至石门县,与黄道让合葬为“湘西两黄墓园”。[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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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马法与现代》[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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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罗马法的现代徽章——记黄右昌公及其著作《罗马法与现代》,搜狐,2007年10月21日. [2013年6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12月13日). 
  2. ^ 2.0 2.1 2.2 2.3 2.4 2.5 石门黄家,湖南日报,2004-09-10. [2013-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3. ^ 3.0 3.1 安福黄家,临澧县人民政府,2013-01-10. [2013-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16).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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