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廼昌(19世紀?—20世紀?)廣西省宣化縣(今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人,清末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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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廼昌為清朝舉人。宣統元年(1909年),黃廼昌出任廣西諮議局議員。後來,黃廼昌當選資政院議員。[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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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广西通志 人民代表大会志 附录:清末、民国时期广西省的咨议、立法机关,广西省情网,于2012-11-25查阅. [2012-1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0). 
  2. ^ 廣西巡撫張鳴岐奏稱,「諮議局互選議員,業於上年十月十一日,由臣蒞局監督互選,計議員五十七人,實到投票者五十四人,選出當選人黃廼昌、唐鍾元馮汝梅吳賜齡四名,未足定額。隨於十二日再選,計選出當選人黃晉蒲李識韓二名。臣覆加選定,以舉人黃廼昌、陸軍主事唐鍾元、舉人馮汝梅為互選資政院議員。唐鍾元於榜示後三日呈明辭退,又經複選,以副貢吳賜齡接充。分別給與執照,分造名冊諮送,聽候召集赴京。」此條載 廣西巡撫張鳴岐奏廣西第三屆籌辦憲政情形折,憲檔(下冊),第772-773頁。轉載自 韋慶遠, 高放, 劉文源,清末憲政史,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40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