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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個別的觀點即內容與特殊的背景有關,或不屬於維基百科而予刪除 編輯

用戶乘龍觀音在本條目中引用了余杰對彭湃孫女有關「不要求......」的看法,屬於余杰的主觀推斷,而且屬於個別特殊的觀點,與余杰的背景有關,應予交代。用戶乘龍觀音數次刪除有關內容,屬於破壞性編輯+編輯戰。依據維基方針WP:DUE所列吉米·威爾士的有關解釋:「如果是極少數(或極有限)觀點,那麼它並不屬於維基百科,無論它是否真實......」,此段實不屬於維基百科,亦可作刪除處理。--Lvhis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0:34 (UTC)回覆

一個學者的判斷,完全屬於可引用參考資料,相反你的「屬於個別特殊的觀點,與余杰的背景有關」是你自己的主觀推斷,你如何證明「受美國庇護」和他對這個事情的觀點有關聯?你如何證明他對觀點是「個別特殊觀點」?我添加的「美籍華裔作家」屬對他身份的客觀描述,而你的言論屬於主觀推理。你多次為未經討論即添加主觀推理,且不使用討論頁,此行為才屬於破壞性編輯+編輯戰,不要倒打一耙。--乘龍觀音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0:42 (UTC)回覆
余杰對彭湃孫女有關「不要求......」的看法實屬「極少數(或極有限)觀點」,不屬於維基百科,應予刪除。你想保留,需找到支持余杰這個觀點的其他來源。Lvhis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0:53 (UTC)回覆
你說是極少數就是極少數?我問你如何證明,你直接說不屬於維基百科?這算是霸權?而且你為何三番五次再無共識情況下刪除文中內容?--乘龍觀音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0:57 (UTC)回覆
已經講得很清楚:你想保留,需找到支持余杰這個觀點的其他來源!!Lvhis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1:01 (UTC)回覆
1)我再說一次,這個內容我去年就寫好了,你要想好好交流,就心平氣和地談,不要憑自己主管直接說什麼這是極少數觀點。2)你要對這個余杰有個人意見,這是你的事,但我上面說明了你無法證明他的背景和他對這件事的觀點之間有關聯。3)你要是想說其他來源,我可以去看看,但你為什麼要三番五次沒有共識就亂刪內容,你現在這麼激進,只能讓我懷疑你和文章內容中的人物有利益關係。--乘龍觀音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1:07 (UTC)回覆
1、無論什麼時候寫好的,後來被發現不符合維基百科方針指引任何時候都可刪除(包括當時你加的「二十殺」,已被其他編者刪除),這個極有限的觀點有無其他來源支持你現在才準備「去看看」,那你找到其他有關來源才可保留。2、激進的是你,本來我對這個極有限的觀點只加了持此觀點人的有關背景,你就破壞性的刪除,發起編輯戰,應該說讓人懷疑你和你引用的來源之人有利益關係。Lvhis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1:21 (UTC)回覆
1)我再說一遍,不要把你認為怎麼樣、認為符合不符合、認為是否是「有限觀點」,就直接判定,你是裁判?你是霸權?為何不在此討論?2)二十殺這個問題,我本身不持觀點、因為有參考資料佐證,但有編輯刪除,並提供了意見,所以我沒有反對,因為我認為他刪除的原因合理,故沒有爭論。這是純邏輯問題。但是我對你的編輯有異議,原因我上面說了多次,你無法證明這個學者的背景和他對這事件的觀點有聯繫,且我認為你添加的內容有政治導向性、不公正。3)這文章本身是我寫的,我是原作者,你從頭到尾說我破壞,根部不知道討論、根本毫無邏輯和尊重可言,你要是想提意見,就心平氣和地談,但你從頭到尾直接刪除,行為激進,倒打一耙。4)你的歷史編輯版本總是圍繞著「澎湃」,當然十分有利益關係嫌疑。--乘龍觀音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1:38 (UTC)回覆
這裡有2個爭論。
1)引用一個學者的觀點時,「美籍華裔作家XXX」和「受美國庇護的XXX」,很明顯前者是客觀描述,後者中的「受美國庇護」這一所謂「背景」和本文無關。一個人可以有很多「背景」,為何選擇「受美國庇護」?我已經提道這個無法證明和本文內容有關。哪個才是「宣傳」一目了然。
2)這個學者的觀點是否是所謂的「極少數觀點」。我已經添加了另一個學者的相似觀點,所以不是極少數。而且很明顯,文章的章節是「事件爭議」,本身就是闡述不同意見,不是只有一種聲音。參考資料均可信,已經篩選。--乘龍觀音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3:28 (UTC)回覆
(※)注意@乘龍觀音,你引用的兩個都是一個來源「獨立中文筆會」,而「獨立中文筆會」是否為可靠來源在中文維基百科是屬有爭議的,你的「參考資料均可信」在維基百科這裡是謬言,你須找到無爭議的可靠來源來支持你堅持保留的內容。其次,「受美國庇護的XXX」當然是客觀描述,是此人「美籍」的來源和客觀事實[1],你特別不能容忍特別要修改才是別有目的。編者DavidHuai1999說的完全對,引用的維基有關方針非常恰當非常有針對性。因「獨立中文筆會」是否為可靠來源的爭議性,我先做一定的修改編輯,請勿再發起破壞性編輯戰!最終這個缺乏可靠來源的內容可能需刪除掉。Lvhis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20:31 (UTC)回覆
1)不要偷換概念,「美籍作家」是我添加的,我沒否認過他的「美籍」。美籍華裔作家這是客觀事實,對其身份客觀描述,你添加的是「受美國庇護」,這個「背景」和文章有何關係?任何普通讀者讀起來都覺得是政治導向性。這才是非中立。什麼叫特別不能容忍?什麼叫破壞性編輯戰?我不能容忍的是你顛倒黑白、偷換概念、倒打一耙的行為。不要邏輯上說不通就開始胡來。
2)另一個編輯提道的政策我都回應了,維基百科不會進行內容審查WP:CENSOR,尤其是這是有關「事件爭議」的章節,本身就有不同意見,你的所作所為看起來只是想維護某些人的「形象」,對讀者進行政治導向,這才是別有目的。
3)不對,兩篇文章都是獨立中文筆會轉載的,一篇來自《議報》、另一篇來自關鍵評論,我將直接引用原內容:[2][3]。--乘龍觀音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20:55 (UTC)回覆
@乘龍觀音,是我先註明「受美國庇護的」此一客觀事實,你特別的不能容忍,要麼刪除要麼特意改成其他,有無政治導向由客觀事實說話,讀者自會判斷,你自己過於敏感,竭力要掩蓋客觀事實,才是誤導讀者。Lvhis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21:14 (UTC)回覆
你講話有沒有邏輯?所以你特別不能容忍客觀描述「美籍華裔」,然後就開始顛倒黑白、偷換概念?要我說多少次,我就問你「受美國庇護的」和本文有何關係?這個是對一個人直接身份的描述?我最早的文本就是只有這個人的名字,因為他有維基百科頁面,所以讀者可以通過連結直接了解,是你莫名其妙跑來加上一句什麼「受美國庇護」,跟本文毫無關聯。居心叵測。--乘龍觀音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21:18 (UTC)回覆
@乘龍觀音,當面撒謊,實在惡劣!什麼你的「最早的文本就是只有這個人的名字,因為他有維基百科頁面,所以讀者可以通過連結直接了解」,改掉你模糊的代詞明確為余杰並加內部連結的是我做的編輯[4]!幸虧維基百科有這個永久記錄功能,戳穿你的謊話!「受美國庇護的」是余杰的客觀身份客觀事實,你引用他的觀點就不要故意掩蓋隱瞞這個客觀事實!另外有個重要的問題:你新加的內容其來源是不可靠來源,我還真被「忽悠」了一下以為是可靠來源,那個所謂「廣東革命歷史文件匯集」標著「中央檔案館 廣東省檔案館」,但內里標著「印刷單位 廣東省供銷學校印刷廠」,所謂的編輯說明中有「供內部使用」,完全不是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所要求的公開來源;這還其次,這個所謂來源有偽造的假來源的可能,它標明是1980年代編出和印刷的,但封面看起來像是1950年代的,都1980年代了,「匯集」的「匯」子用的還是繁體字,真像文物界裡作假仿製的膺品做過了頭露了餡。你所感興趣的內容,去查查可靠來源,如葉佐能編的、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公開出版的《彭湃研究史料(彭湃研究叢書第三卷)》(ISBN:978-7-5035-3673-1)第7頁收的、1928年1月<中國共產黨東江特別委員會布告>,布告中對這個殺那個殺之說稱是「乃地主豪紳......大造謠言」;你由不可靠來源甚或假來源添加的內容必須刪除。Lvhis留言2021年3月28日 (日) 00:30 (UTC)回覆
1)這是幾天前你沒來編輯前的版本[5],這個學者只有名字,沒有其他介紹,然後你的編輯[6]添加了「獲得美國政治庇護的」。我最早正文寫的是「有學者」(參考資料作者欄寫著「余杰」),你只是加了名字進正文,我覺得沒問題,此後過了快1年也沒事,所以這有什麼問題??這種已算作WP:CON有什麼好爭論的??轉移話題?現在爭論的問題是這幾天你莫名其妙來加什麼「受美國庇護」,正常人一看就知道這是在政治導向,我認為不妥,但你顛倒黑白的能力真強,公開扯淡。難道你在維基百科裡介紹一個人或引用一個人的時候,首先會說「這是受XX庇護的XXX」?這跟文章內容有何關係??根本違反WP:NPOV。一個人有很多「背景」,多少歲、哪裡出生等等,所以在引用和介紹人物時需要符合慣例,添加最重要、最客觀的背景描述,我之後添加的「美籍華裔」這種身份客觀描述,全世界通用,這個人維基頁面首句就有[7],但被你刪除,硬要改成「受美國庇護」這種八竿子打不著的介紹方法。況且余杰這個人本身有維基頁面連結,讀者可以隨時點擊進去,有什麼掩蓋不掩蓋,最關鍵現在這篇文章是關於彭湃,又不是余杰,你添加這些不相關內容居心何在?我現在已改為「異見人士」,希望你不要再亂改。
1.1)(我注意到,余杰維基頁面中「2007年夏在美國尋求政治庇護獲准」這一內容是兩周前位於美國洛杉磯的IP位址添加,之後你就來這個彭湃的頁面持續要加入此內容,我有理由懷疑你和洛杉磯的IP位址有關聯)
2)你所謂的造假是你自己的主觀判斷,直接違反WP:NOR,「七殺令」我提供了有5個可信來源證實。你自己不看我也沒辦法。這5個來源都在文章中,分別是參考資料5和18、19、20、21。而且Google圖書一搜,無數書籍收錄[8][9],希望你不要再無理取鬧、不要再沒有調查清楚前主觀臆斷,浪費大家時間。--乘龍觀音留言2021年3月28日 (日) 01:00 (UTC)回覆
@乘龍觀音,你撒謊被揭穿後就「轉進」到「這是幾天前你沒來編輯前的版本」?再重複一下:明確改成余杰並加內部連結的是我做的編輯[10]!其次,那個「印刷單位 廣東省供銷學校印刷廠」的東西不是可靠來源,必須刪除,其他的來源驗證後符合可靠來源就行了。最後,你的「有理由懷疑你和洛杉磯的IP位址有關聯」及之前你的人身攻擊已違反維基指引AGF,余杰的特殊觀點當然與他的特殊背景有關,你用不著過於敏感。Lvhis留言2021年3月29日 (一) 00:05 (UTC)回覆
1)胡扯,什麼謊言不謊言,我們從頭到尾都沒爭論過1年前的事情,你突然來個煙霧彈沒任何意義,況且我是文章的原作者(我已經強調過無數次),需要有什麼謊?1年前你做的少數編輯我又沒否認,這有什麼好爭論的?現在爭論的是你最近添加的「受美國庇護」是否合理,是否與本文有關。2)關於IP的事情,我在寫的時候就猜到你的「邏輯」會扯上什麼WP:AGF,但這根本不成立,我有我懷疑的權利,相反你的編輯行為,尤其是當我是文章原作者時你還在攻擊我什麼「破壞性編輯」,才是違反「假定善意」、「人身攻擊」。顛倒黑白。我再次強調,依據你的編輯歷史以及其他編輯在討論:彭湃的相似疑慮,我有權利懷疑你與彭湃家庭有背景關聯,涉嫌違反維基政策WP:COIWP:NPOV。懷疑是我的權利,這並未對你構成「人身攻擊」。3)你現在添加的有關「受美國庇護」的參考資料我決定不刪除,也不回退,交由其他編者和讀者決定,以免無窮無盡編輯戰。我跟老彭之前還有過學術交集,覺得他為人不錯,《南方周末》也因自由開明而受學界敬佩,但由於你的無理行為,尤其是無法容忍其他學者批評的行為和對他人極不尊重的語言和行為,我(和許多其他教授)現在對彭家後人「刮目相看」。再強調一遍,我有權有personal opinion,根本沒違反WP:AGF。--乘龍觀音留言2021年3月29日 (一) 02:28 (UTC)回覆

@乘龍觀音,是你先扯「我最早的文本就是只有這個人的名字」,與編輯歷史事實不符,現在倒打一耙誣我「來個煙霧彈」?!你儘管發揮你的想像懷疑,但在維基討論中不能作為論據,我還可以懷疑你是余杰家的什麼人呢,與余杰有背景關聯,涉嫌違反維基政策WP:COI,因而違反WP:NPOV,這個邏輯可以嗎?我參與過很多條目的討論,你視而不見?在維基討論里反覆重複強調你的懷疑,就是違反WP:AGF。這個條目是你創建的,但維基要求必須遵循CC-BY-SA-3.0和GFDL協議,必須遵循維基有關的方針指引。你創建的版本有問題,引用的來源有問題,不是只有我參與改進和提出意見,還有其他維基人,如Fire-and-Ice、DavidHuai1999。你扯什麼跟誰有交集、對誰「刮目相看」,跟我有什麼關係?跟條目討論有什麼關係?!別跑題,遵守維基的有關協議、方針、指引,改善條目就是。Lvhis留言2021年3月29日 (一) 19:30 (UTC)回覆

1)你在本討論頁第一條留言就直接攻擊「破壞性編輯」,早已違反WP:AGF。2)「我最早的文本就是只有這個人的名字」有什麼問題?我最早的文本在參考資料11的作者一欄就寫著「余杰」[11],你只是把這個人的名字寫進正文裡,我有什麼謊?簡直顛倒黑白。2)我是原作者,我上面說過無數此,你若要提建議,就心平氣和的談,但你三番五次無理攻擊職責,持續違反WP:AGF。3)你根本邏輯顛倒,本文是講彭湃,又不是講余杰,你懷疑是你的權利,我堂堂正正,毫無違反WP:COIWP:NPOV。莫名其妙添加「受美國庇護」這種無關內容的人是你,直接違反WP:COIWP:NPOV,我說了無數次,這種介紹方法根本不是通用,且你無法證明這個內容與本文有關。一個人有無數背景,「美籍華裔」是客觀描述,你硬要加「受美國庇護」,並且主觀認定這個「特殊觀點」與其「特殊背景」有關,且無參考資料。所以我決定收回上述「決定不刪除,也不回退」該內容的話,此段描述與文章內容無關。4)Fire-and-Ice 和我一樣一直以來就在編輯有關文革條目,屬於正常編輯和討論,沒有人會像你一樣對某些條目以及涉及的人物有這麼強的執念,對於其他學者的批評反應如此之強烈,前所未見。--乘龍觀音留言2021年3月29日 (一) 19:44 (UTC)回覆
@乘龍觀音,第一,說你多次執意刪除客觀事實(後來又有來源支持)的內容是破壞性編輯,指的是編輯結果,沒有針對你個人,沒有人身攻擊,不存在違反AGF!而你卻恰恰相反!第二,在維基別用「原作者」這個概念,你只是這個條目的創建者,所有維基編輯參與者必須遵循CC-BY-SA-3.0和GFDL協議,沒有條目所有權,創建的條目任何其他維基人均可依照有關方針指引修改加以改善,你目前反對有關改善的行為已經涉嫌你創建這個條目的有關部分是否把維基百科當作宣傳工具第三,特殊個別的觀點即內容與特殊的背景有關,如本討論小標題所示,本來我只是依此明確一下余杰有關的背景,不涉及他有關彭湃等的觀點,意外的是你持這麼強的執念不合常理地強烈反對,倒是導致發現你的編輯里有更多的問題。第四,你破壞性的回退了我根據你找的來源較全面的引用所做的編輯[12],破壞性太明顯後來不得不部分恢復[13],但還不夠,沒有根據所引多數來源編輯語句,而只用少數來源中的詞語,違反維基方針NPOV且仍涉嫌把維基百科當作宣傳工具第五,我刪除來源與內容不符的部分,聲稱是「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海陸豐農民運動》等記載」,給的來源卻是關嶺的[14],現在你又改成作者蒙勇鵬、編輯關嶺,還煞有介事引用裡面的句子,有什麼用?你必須提供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海陸豐農民運動》的這個第一來源,然後才能把蒙勇鵬也好關嶺也罷的來源作為可靠的第二來源,否則就是作假=破壞!最後,奉勸理屈詞窮後不要人身攻擊,也別拉關係,涉足過此頁面的維基人User:Fire-and-IceUser:DavidHuai1999會作出人家自己的判斷;另外你還疑神疑鬼,把編輯余杰條目的IP用戶跟我「關聯」起來,那IP用戶看來是新手,有來源的內容只編了內容但沒給來源,你倒是提了個醒,我去加上來源完善了有關編輯。好自為之,別疑神疑鬼把諸多維基人跟自己對立起來。Lvhis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20:28 (UTC)回覆
1)我問你,你有什麼權利一直一直判定別人的編輯就是破壞性、就是違反「假定善意」,而你的編輯就是正義性、就是改善?!而且我上面說過無數次,你要想好好交流,就心平氣和地談、討論,我什麼時候「反對有關改善的行為」?!而你正相反,從你近期的第一條編輯開始,添加了所謂「獲得美國政治庇護」語句並直接判斷我「破壞性編輯」,就已經持續違反中立性原則、非原創原則和假定善意原則,而且我認為你添加的內容根本不屬於對條目的改善。這個正常讀者一眼就看出,政治導向明顯。而且我從頭到尾問過你無數遍,「獲得美國政治庇護」和本文內容如何相關,你從始至終迴避話題,只是強調他的「特殊背景」和他的「特殊觀點」有關,卻從未證明或提供相關參考資料佐證,你說特殊就特殊?你以為你是誰?!我提供「美籍華裔」這種合理中立的描述,卻被你顛倒黑白說為「宣傳」或「破壞性」。你這種顛倒是非的行為有什麼意思?!2)「來源與內容不符」??我對參考資料[15]進行修繕,是依據文中第一段「2016年1月11日共識網,作者蒙勇鵬,原題為《彭湃開創的「紅路」》。」這有什麼問題?!如何不符?!如何造假?!文中明確講了「這樣的殺戮令帶來什麼後果呢?據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海陸豐農民運動》書中透露,殺戮地主1882人,據一般估計,死亡在萬人以上」。還有,「你必須提供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海陸豐農民運動》的這個第一來源」。你有什麼資格發號施令一直要求我必須如何如何?!可信參考資料就是可信參考資料,這沒什麼可多講,除非你用其它可信參考資料推翻這個論述,否則你的刪除舉動毫無根據。3)「破壞性太明顯後來不得不部分恢復」?我恢復的少部分內容是因為有參考佐證,合理,所以我恢復。但與此同時,我之前提供5個參考資料佐證「七殺令」,你卻直接刪除然後說造假,直到後來我明確告訴你有五個參考資料佐證,還有無數書籍收錄,你猜理虧罷休,但內容還是我自己恢復。你就這樣理直氣壯「雙標」?!所以別人恢復你的某些內容就是破壞後不得不為之,而你破壞別人的內容就是正義?!所以你比別人高一等?4)「奉勸理屈詞窮後不要人身攻擊」?我完全有理由懷疑你違反WP:COIWP:SOCK,之前在討論:彭湃頁面就已經有其他用戶質疑過你的背景。我上面早說過,你想懷疑和質疑什麼也是你的權利,但我堂堂正正,但你有何權利攻擊我們質疑的權利?!相反,你倒是理屈詞窮後開始顛倒黑白,多次進行人身攻擊,簡直是非顛倒。5)關於內容引用,維基政策WP:CW明確推薦「如果該引用資料多於40字,請改為使用塊引用格式」,你多次無理由回退是何理由?!6)最後,我拉關係?你回上面看看,明明是你首先開始提道其他編輯,我只是回應陳述事實,我這算拉關係?!那你這算什麼?睜著眼睛說瞎話?好自為之,別對其他學者的批評反應如此之強烈,學會接受批評和質疑意見,不要總是顯得一副高高在上、為我獨尊、發號施令的樣子。--乘龍觀音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23:28 (UTC)回覆
@乘龍觀音,你在討論期間錯誤的回退(有些你已經承認)和編輯,我之後得空會羅列出來。現在先指出你錯誤堅持的那個來源「蒙勇鵬(編輯:關嶺)」給的連結是關嶺撰寫的,作者是關嶺,標題本身含有不可靠的內容,你用「作者 蒙勇鵬」和另外的標題是錯的!除非你找到蒙勇鵬的原文和連結!你在條目內容中加的是「據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海陸豐農民運動》書中透露,殺戮地主1882人,據一般估計,死亡在萬人以上」,當然必須要用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海陸豐農民運動》!這是根據維基方針來的權力!另外WP:CW指的是引用維基百科,並且你的引用還有其他的問題。現立刻回退你堅持錯誤的編輯!Lvhis留言2021年3月31日 (三) 20:36 (UTC)回覆
1)你的錯誤回退一大堆,卻從未承認,都是我個人修復,你看到不到自己的問題?建議你不要再繼續妄加指責。2)我編輯的內容和編輯行為上述都已多次回應,不再此處贅述,我引用的內容是該參考資料文章里的內容,完全可查證,完全符合維基準則。各媒體轉載文章有何稀奇[16][17],原作者是蒙勇鵬有何問題?原文所在的知名的共識網已被中共禁言[18]。3)此外,關於引用,我說的是WP:CW中講的APA寫作格式,這是通用寫作格式之一,字數多的時候用這種規範的引用模式有什麼問題?英文版[19]中也已說明、芝加哥格式手冊也有相似要求。故使用引用快完全符合標準。 4)再次強調,維基不是你家開的,不是你說必須就必須,不是你說錯就錯。--乘龍觀音留言2021年3月31日 (三) 22:41 (UTC)回覆
@乘龍觀音,首先再次明確一點,根據CC-BY-SA-3.0和GFDL協議,維基條目的創建者沒有著作權,沒有條目所有權,沒有任何特權。創建的條目質量好,獲得維基社群共識認可,會得到鼓勵;創建的條目質量不好,拒絕改善,把維基百科當作宣傳工具,是在降低維基百科的質量,是對維基百科的破壞,任何維基人都可加以糾正。再進一步解釋你用的關嶺那個來源,無論是關嶺自己原創的,還是引用蒙勇鵬的,裡面的「二十殺」已被維基人User:Fire-and-Ice明確指出不可靠,因此關嶺或蒙勇鵬這篇文章的作為條目內容的來源其質量比較差,可信度比較低,裡面所講的「據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海陸豐農民運動》書中透露」云云,你如果找不到這個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海陸豐農民運動》第一直接來源加以驗證,你就不能在條目內去引用,其實你所據的是「據關嶺說據蒙勇鵬說據廣東人民出版社......」,極可能是以訛傳訛,完全不可靠,我再次刪除掉,你若再堅持放進去,就是有意破壞!我保留了你加的余杰的死了2萬人的說法,但標明是余杰的。對「七殺令」的引用,現在的列的這麼多的來源里沒有一個原話是這樣的,但為讀者方便,可以保留,但不能用blockquote板塊,你quoted的是來源里的原文嗎?你那個「再次強調,維基不是你家開的......」,非常無聊,維基也不是你家開的,對吧?是對是錯,維基的協議、方針、指引在那兒擺著呢。Lvhis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19:57 (UTC)回覆
1)我從未申明對文章所有權,我也從未反對任何對他人對文章的改善,只要可提供合理的論據和參考資料。從始至終,我都強調的是,我反對你添加的內容「受美國庇護」是所謂「改善」,這才是明顯的宣傳,理由我已經重複多次,但你依然沒有合理證明或提供可信參考資料佐證此內容與本文相關。再次提醒你不要把他人的異議直接上升到「破壞」、「宣傳」的層面,也不要永遠認為自己的編輯就屬於「改善」、「糾正」,這些純屬於內容上的異議,不要變成攻擊他人的藉口。2)同時我也強調多次,我反對你的編輯態度,我是文章原作者,這不意味著我申明了對此維基文章的所有權,但待人接物的基本禮節就是尊重原作者,有意見心平氣和地討論,而不是像你一樣從一開始就指責「破壞性編輯+編輯戰」。3)蒙勇鵬這篇文章,本身屬於維基可信參考資料的標準,並無刪除其內容的依據,維基編者自己的觀點認為「二十殺」可靠或不可靠另當別論WP:NOR。關於死亡數字,你所謂的「你若再堅持放進去,就是有意破壞!」毫無依據。如果你認為需要更多參考資料佐證,可以使用模板[需要較佳來源],而不是徹底刪除內容。我將加入此模板。而且按照語義,其中的「據一般估計,死亡在萬人以上」並非來自《海陸豐農民運動》。4)你若是堅持quote原文才能使用block quote,那好,我現在就在文章中加入有「一、... 二、... 三...」這種格式的參考資料(現文章中參考資料24、25、26),請你也不要再更改此格式,不然自己打臉自己。5)維基不是我家開的,也不是你家開的,我指出你的問題都有維基政策作依據,但你多次污衊我「破壞」、「造假」、「撒謊」依據何在?6)最後,為了避免每天在此浪費口舌浪費時間,對於「受美國庇護」,我第二次暫時決定不刪除,也不回退,交由讀者決定,以免無窮無盡編輯戰,但是如果你像之前一樣,一而再再而三地來持續污衊或打編輯戰,那就不好意思了。--乘龍觀音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20:35 (UTC)回覆
我得說一下,蒙勇鵬這篇文章來自共識網,尚未達到維基百科對二手可靠來源的標準,最多作為觀點引用。Fire Ice 2021年4月2日 (五) 00:17 (UTC)回覆
@User:Fire-and-Ice 我同意蒙勇鵬這篇文章不是最理想的來源,但我已找到《海陸豐農民運動》這本書(1957年出版,鍾貽謀著)中的原始資料[20],「幾個月來殺戮地主豪紳,據最近確實的統計,共一千八百二十二人。」--乘龍觀音留言2021年4月2日 (五) 03:58 (UTC)回覆
@乘龍觀音,你早去找這本書原著,問題不就早解決了?!而且原來關嶺/蒙勇鵬把後面那句「據一般估計,死亡在萬人以上」也算在這本書裡,是錯的。不過在來源注釋的引語中,你引的不完整,片面,前面還有個類似原因的部分,我把它加進去了,避免POV。這個章節裡面你引用了不少中國大陸比較官方的出版機構的來源,在章節里注重並擴展了有關「紅色恐怖」的內容,但對這些來源裡面有關「白色恐怖」的描述及其與「紅色恐怖」的因果關係,你曾斷然否認過,後來才基本接受我的修改,但目前本章節有關這部分的內容還是有些失衡的,現在就先這樣吧。感謝Fire-and-Iced的參與討論並提供非常有意義的意見!這個討論期間你也修改了條目中其他的部分,如換掉不太可靠的來源「獨立中文筆會」等。這個討論到此對我來說已經結束,這是我最後的留言。Lvhis留言2021年4月2日 (五) 18:5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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