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
由Cdip150在話題新條目推薦討論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2 年前
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曾於2012年2月21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新條目推薦討論
- 澳門東亞運動會首座峻工並投入使用的是哪個體育場館?
- (+)支持--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19:16 (UTC)
- (+)支持--堯玉 (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01:06 (UTC)
(-)反對,多處內容侵權,諸兩例:- 來源:「設計也必須作相應修改、完善和增加設備﹒目前﹐泳館的設施全部符合國際泳聯於二○○一年制訂的最新標準」[1]
- 條目中:「而在設計上作相應修改、完善和增加設備;場館最終以符合國際游泳總會於2001年製訂的標準設計及興建」
- 來源:「○五年澳門第四屆東亞運動會而建、首座完工並投入服務的場館……特首何厚鏵主持場館牌匾揭幕式後」[2]
- 條目中:「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為澳門奧林匹克游泳館主持場館牌匾揭幕禮,成為澳門東亞運動會首座峻工並投入使用的比賽體育場館」
- 多處內容事實上從報章剪貼及稍稍掉換次序,這裏不一一枚舉。另外,泳館前身是一個泊車場,是後來剷平再興建泳館,條目裏只直接說它動工並不準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2年2月18日 (六) 02:00 (UTC)
- (?)疑問:如果要把這游泳館之前土地用途都要寫出來,敢問這座建場館興建前10年、50年、100年前的土地用途又是怎樣呢?我覺把游泳館寫好已經夠了,請勿過份挑剔吧。--Inhins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10:06 (UTC)
- 來源:「設計也必須作相應修改、完善和增加設備﹒目前﹐泳館的設施全部符合國際泳聯於二○○一年制訂的最新標準」[1]
- (+)支持--Chong Fat (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02:55 (UTC)
- (+)支持--是否侵權,及該人用意,相信局外人十分清楚--Dragoon16c (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03:37 (UTC)
- (:)回應,的確比對過是很相似,我只是照例投反對,如有改善,本人定當收回反對。--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2年2月18日 (六) 05:36 (UTC)
- (+)支持--Alexchris (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03:57 (UTC)
- (!)意見,見歷史和內容疑似清空爭議,老實說我覺得有點為DYK而DYK的感覺。內容是不錯,我也不懂怎投票了。--Lakokat (留下一條線) 2012年2月18日 (六) 05:27 (UTC)
- 暫時
(-)反對,希望大家都以做好條目而討論,而不是為堅持己見而紛爭。反對意見裡建議增加一些細節內容,我認為是好意見。至於主編遣詞用字,主編何不順道提昇一下呢? 那便能根治了反對聲音。--18164 (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13:24 (UTC)- 改善了便(+)支持,大家用進步去得到更多認同。--18164 (留言) 2012年2月19日 (日) 16:25 (UTC)
- (+)支持--未侵權,已是換句話說了。Djhuty (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15:40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12年2月18日 (六) 17:25 (UTC)
- (!)意見:其實是否侵權很有商榷的地方,不過就算不侵權也已是去到抄襲的邊緣,起碼有些句子是一樣的。我已著手修改,應該可以撇除侵權,正如上面9old9所說,主編者日後用詞要多加提升,才能避免嫌疑。--210.0.205.70 (留言) 2012年2月19日 (日) 06:01 (UTC)
- 總算有人重視如此問題,既然已有人改正,不反對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2年2月19日 (日) 08:30 (UTC)
- (?)疑問:第一:Cdip150表示「多處內容侵權」,但現時也只是改動了Cdip150的舉例,為何多處變成兩處?第二:既說是「侵權」,為何不提交侵權申請?就以上兩點,Cdip150也很有前言不對後語的矛盾地以操守為名,以針對打壓為實;所以我也非常認同Dragoon16c,亦請他人深思「可見該人用意」。--Inhins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10:06 (UTC)
- (:)回應,侵權,一處都已嫌多,兩處還不叫多嗎,不交申請是給機會大家研討。--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2年2月20日 (一) 10:25 (UTC)
- (:)回應:但看來只有你覺得是「侵權」;而且你說是「多處內容侵權」,多處就是那兩處?另外,我頗覺你有種斷章取義。--Inhins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10:40 (UTC)
- (:)回應,這裏好像不只有我一個說要改正有關地方,您要這樣想我也沒您的辦法;而且都已經不反對,還想怎樣子?--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2年2月20日 (一) 14:37 (UTC)
- (:)回應,那該要問你為何要針對sdee好過了。或換一個問法:為何你總見到sdee自薦時均會反對,及後輸打贏要好過了。--Inhins (留言) 2012年2月21日 (二) 10:45 (UTC)
- (:)回應,這裏好像不只有我一個說要改正有關地方,您要這樣想我也沒您的辦法;而且都已經不反對,還想怎樣子?--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2年2月20日 (一) 14:37 (UTC)
- (:)回應:但看來只有你覺得是「侵權」;而且你說是「多處內容侵權」,多處就是那兩處?另外,我頗覺你有種斷章取義。--Inhins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10:40 (UTC)
- (:)回應,侵權,一處都已嫌多,兩處還不叫多嗎,不交申請是給機會大家研討。--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2年2月20日 (一) 10:25 (UTC)
- (?)疑問:第一:Cdip150表示「多處內容侵權」,但現時也只是改動了Cdip150的舉例,為何多處變成兩處?第二:既說是「侵權」,為何不提交侵權申請?就以上兩點,Cdip150也很有前言不對後語的矛盾地以操守為名,以針對打壓為實;所以我也非常認同Dragoon16c,亦請他人深思「可見該人用意」。--Inhins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10:06 (UTC)
- 總算有人重視如此問題,既然已有人改正,不反對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2年2月19日 (日) 08:30 (UTC)
- (+)支持--鐵鐵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2月20日 (一) 13:23 (UTC)
- (※)注意:事後發現,User:Sdee在以上投票中行使傀儡,是故相關傀儡投票將被換算為Sdee所投,而由於本投票的被提名人為Sdee,且本項不能對自己投票,故其傀儡所投出的票均一律作廢。參見Wikipedia:傀儡/Sdee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