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曾志健中槍事件
由Sanmosa在話題建議改名:「曾志健中槍事件」→「2019年10月1日荃灣開槍事件」上作出的最新留言: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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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曾志健」→「曾志健槍擊事件」
編輯條目的重心不是人物傳記,讀者關注的是1. 他於2019年10月1日被槍擊一事 2. 他當天的行為 3. 他的傷勢 4. 日後的審訊 第2-4點都是跟被槍擊一事有關係,所以建議改名「曾志健槍擊事件」。本來也有想過叫「曾志健被槍擊事件」,但參考陳水扁槍擊案後覺得「曾志健槍擊事件」比較好。--英秀一心(留言) 2019年10月3日 (四) 12:52 (UTC)
- (!)意見:其實可以作為一個小章節(±)合併到遊行條目。單獨列出來關注度不高。 SteepPeak™ 2019年10月3日 (四) 13:01 (UTC)
- ( ✓ )同意+(!)意見獨立條目無問題,但以槍擊案做主軸比較恰當--PYatTP 2019年10月4日 (五) 02:16 (UTC)
- (!)意見:條目應稱「曾志健槍擊案」。--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9年10月4日 (五) 18:05 (UTC)
- 完成。Sanmosa 54歲少女 2019年10月6日 (日) 08:44 (UTC)
@Sanmosa:,但不能就爆眼少女獨立開一個條目啊--JK~搵我 2019年10月10日 (四) 05:29 (UTC)
- 這不同人有(些微)不同的情況,不能一概而論吧。Sanmosa 54歲少女 2019年10月10日 (四) 09:28 (UTC)
- 爆眼少女好像沒條目,可以寫。Sanmosa 54歲少女 2019年10月10日 (四) 09:29 (UTC)
- 加油,支持你,這個事件的影響力巨大,沒獨立條目太可惜了。--JK~搵我 2019年10月14日 (一) 13:36 (UTC)
做保護的人兄可否專業一點?
編輯你現在做半保護的內容,是連一些沒牽涉編輯戰的內容也刪去。編輯戰只是牽涉標題更改,你回退不就改回那個標題就可以了嗎?怎麼連一些正常內容也會移除?--PYatTP 2019年10月13日 (日) 03:53 (UTC)
- @蟲蟲飛。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3日 (日) 14:02 (UTC)
- @PYatTP:管理員改了版本了。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3日 (日) 14:23 (UTC)
- 就是這樣了,下次半保護前要看清楚--PYatTP 2019年10月13日 (日) 14:28 (UTC)
- @蟲蟲飛、SCP-2000、Sanmosa、PYatTP:曾志健槍擊事件及太古城中心,明顯是被封禁用戶Lovehksingers在繞過封禁,也有管理員將其封禁延長了。蟲蟲飛,請問您如何判斷回退的版本,曾志健槍擊事件的IP編輯戰,只牽涉24字節,IP刪改也沒有給原因,但您卻回退5,107字節,回退的還是操作這些匿名IP的Lovehksingers版本。請留意,Lovehksingers目前正被封禁,其編輯權利是按規章遭剝奪,但沒有理由連其他編者的編輯權限都一併移除。在下於11月10日才在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陳彥霖死亡事件提到即使要回退,也是回退到不是當前編輯戰的最新非破壞版本,將回退範圍盡量縮小,現在的情況卻是犧牲大量版本,連非編輯戰核心的版本都移除,變成某一個用戶可利用IP癱瘓多個條目的正常編輯,甚至在助長該等遊戲維基規則的行為。條目既然是被註冊筆者,利用IP匿名企圖透過編輯戰癱瘓條目的編輯,也無須全保護,無必要阻礙所有非管理員的註冊用戶正常編輯及更新內容。--Uranus1781(留言) 2019年11月11日 (一) 07:59 (UTC)
- 編輯戰的回退不是要回退到最理想的版本,而且回退到一個未參與編輯戰用戶的版本。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1日 (一) 08:31 (UTC)
- @蟲蟲飛:如此陳彥霖死亡事件經審視後編輯戰版本只涉及500餘字節,有關句子是由Universehk加入,根本無需大量回退,如依閣下所稱「回退到一個未參與編輯戰用戶的版本」,最少要回退到10月17日前的版本。況且在上述條目,Lovehksingers利用IP匿名編輯戰,亦已被管理員認定,退一步說,Lovehksingers也是編輯戰一方。--Uranus1781(留言) 2019年11月11日 (一) 09:01 (UTC)
- 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1日 (一) 09:28 (UTC) 編輯戰的回退不是要回退到最理想的版本,但不是回退到一個有中立性問題的版本吧?版本56831978遠比現時有中立性問題的版本理想。
- 還有,陳彥霖死亡事件的情況並不屬於編輯戰,而是單方面破壞(否則你形同認為我在該條目的編輯違反方針),該條目應以版本56825047為準。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1日 (一) 09:31 (UTC)
- 就曾志健條目而言,最近只涉及ip與u君編輯戰,因此回退到兩人之前的版本;就陳彥霖條目,最新的未參與編輯戰的是manchiu 的版本。要明白不論回退到任何一個版本,也無法令另一方滿意,請大家通過溝通解決爭議。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1日 (一) 09:40 (UTC)
- 我會提出修改方針,以免管理員(有意或無意地)曲解。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1日 (一) 10:05 (UTC)
- WP:VPP#建議修訂WP:PREFER。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1日 (一) 10:26 (UTC)
- 就曾志健條目而言,最近只涉及ip與u君編輯戰,因此回退到兩人之前的版本;就陳彥霖條目,最新的未參與編輯戰的是manchiu 的版本。要明白不論回退到任何一個版本,也無法令另一方滿意,請大家通過溝通解決爭議。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1日 (一) 09:40 (UTC)
- @Sanmosa:目前的情況有一定嚴重性,Lovehksingers(討論 | 貢獻)在討論頁包括其本人的討論頁及編輯摘要都充分顯示無意進行建設性的溝通,何來溝通解決,因為IP匿名及登入要求保護,已經可令條目大量回退及最少一周全保護。有人利用IP匿名做數十字節的回退,甚至僅為一個標題的多次回退,就可達成癱瘓條目的編輯的目的。既然有被封禁用戶故意反覆回退,根本就不應全保護,如果這樣變成常態,註冊用戶為什麼還要登入編輯,倒不如盡享用數個IP匿名挑起編輯戰及擾亂之便。目前被Lovehksingers遊戲維基規則癱瘓的條目最少有三個,情況已不能由一個管理員說了算,應交由更多管理員再審視,因為目前的情況正有惡化傾向。--Uranus1781(留言) 2019年11月11日 (一) 09:57 (UTC)
- 您說得有道理,可能那個ip與l君也有關聯,我先撤回我的回退,保留當前版本,請大家多作溝通,以解決爭議。--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1日 (一) 12:53 (UTC)
- 先找AT。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1日 (一) 10:05 (UTC)
建議改名:「曾志健中槍事件」→「2019年10月1日荃灣開槍事件」
編輯「曾志健中槍事件」 → 「2019年10月1日荃灣開槍事件」:統一格式(2019年11月11日西灣河開槍事件、2019年12月20日大埔開槍事件)。--46.165.250.77(留言) 2019年12月25日 (三) 00:2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