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United Nations Organs

聯合國主要機構[1]
聯合國大會
- 聯合國成員國合議性團體-
聯合國秘書處
- 聯合國的行政機構 -
國際法院
- 國際法法院-
聯合國大會廳
聯合國總部
國際法院
  • 行政支持其他聯合國機關,例如組織會議、撰寫報告與研究以及準備預算案
  • 行政首長為聯合國秘書長,由聯合國大會選舉,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是聯合國實際上的領導人。
  • 解決國與國之間爭端,做出裁決及提供司法建議
  • 15名法官由聯合國大會選舉,任期九年。以相對多數為原則進行裁決。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 國際安全問題 -
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 國際經濟和社會問題 -
聯合國託管理事會
- 管理託管地(暫停)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聯合國託管理事會
  • 負責國與國之間經濟和社會領域的合作
  • 協調聯合國專門機構之間的合作
  • 54個成員,由聯合國大會選舉,任期三年。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