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Wetrace/個人沙盒/人權2

對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特別是中國共產黨政法委系統[1]、中共解放軍方系統[2],被指控大規模系統性活體摘取良心犯的器官,供商業性移植給中國人或外國人謀利[3][4][5],被害者因此死亡,主要對象是遭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6][7][8],還包括後來增加的 家庭教會基督徒西藏人、維吾爾族人、持不同政見者,這些良心犯被關押在監獄、「勞動教養所」(亦即「勞動改造」、Labor Camp)等地。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否認這項指控,也同時拒絕了外國組織獨立調查的請求、拒絕公布相關數據。[9]

這項指控受到多國主流媒體報導關注,加拿大獨立調查報告(在中國境外進行的)及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現已卸任)認為指控可信(credible)[10],該指控內容被列入聯合國美國國務院等 多份人權報告書。但是由於中共並未開放他國組織組織獨立調查的請求、也未公布相關數據,因此這些報告中亦沒有經過實地調查取得直接證據,而是以醫生證詞、 證人證詞、中共官方說法、電話調查等共52種間接證據方法推論驗證。中共官方則嚴詞否認這些指控,僅承認國內器官捐贈制度混亂、大部分器官來源係來自於死 刑犯,並表示將自2013年起改採新制度,逐步終止這些現象。目前,聯合國、自由之家、國際特赦組織、國際醫學界,仍持續要求中共公布相關數據,並同意進 入中國進行不受中國政府干預的獨立調查,以釐清真相。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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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9日被報導的蘇家屯事件是這項大規模系統性活摘器官指控的第一起大型案件,提出指控證詞者,是一位中國籍的前日本媒體記者[11],以及一位中國瀋陽的護士,這位護士的前夫是中國籍醫生,據稱在瀋陽市蘇家屯血栓醫院,他親手活體摘取2000名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12][13]美 國駐華大使館曾在2006年3月22日(事件曝光13天後)前往該醫院查看。而在新聞曝光後20天,中國政府首度對外回應否認這項指控,並批評指控「證據 不足」,但也有秘密證人指出現場證據已遭中國政府清理、轉移,一位匿名軍醫說「轉移5000人只需一天,用封閉的鐵路貨車運送」。[14]在 美國大使館查看後,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IIP)網站2006年4月16日文章《美國國務院談中國法輪功問題》稱:「國務院表示,對於中國東北某地有一 處集中營監禁法輪功學員並摘取其人體器官的報道,美國經派員實地查看沒有發現任何證據可以支援上述報道」,「美國駐北京大使館和駐瀋陽領事館官員工作人員 曾兩度前往該地和特定場所。在赴該地查看期間,美國官員得到允許進入整個設施和場地,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表明這個場所除作為正常的公共醫院發揮作用外被用作 其他用途。」[15]但國務院同份文件強調「儘管美國對上述問題有這樣的看法,但美國仍繼續關注中國鎮壓法輪功學員的問題和有關摘取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的報導。 美國在與中國政府會談時以及在年度各國人權報告中都提到了這兩個問題。[16]。)

然而,在蘇家屯事件之後,相關的證據、指控仍持續不斷出現,例如以色列政府逮捕承認販售中國死刑犯及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仲介[17][18],外國醫生證實他們的病患在中國移植到法輪功學員的器官。[19][20]

加拿大獨立調查團2007年發佈調查報告,認為這項指控成立(專家證人視頻),並提交聯合國、多國政府,並列入《2007年聯合國人權報告》。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於2007年發函請中國政府回覆提供死刑犯等數據說明,但中國政府拒絕公佈數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2008年11月,也建議中國政府對這項指控進行或委託進行獨立調查、追究違法者責任,亦遭中國政府拒絕[21]。諾瓦克於2011年公開表示「這項指控可信(credible)」[10]

這項指控於2012年5月列入《美國國務院各國人權報告》,10月列入《美國國會人權報告》,美國國會並於2012年9月召開「中國共產黨對宗教信仰者和持不同政見者活摘器官」聽證會[22],106名國會議員聯名要求美國國務院公開王立軍交給美國大使館的證據資料。聯合國人權大會於2012年10月公開討論這項指控,國際組織要求緊急調查。[23]
美國自由之家資深專家庫克表示「指控可信」,國際社會應共同合作調查指控,包括讓聯合國進行調查,並促使中共停止濫用器官移植。[24]國際特赦組織東亞部主任表示,多年來仍持續要求中國政府公布數據資料,國際特赦一直都有這項指控的相關紀錄。[25]

2012年美國總統大選、中國共產黨十八大期間,這項指控是公眾所關注議題之一,著名中國問題專家章家敦表示「活摘器官當為美中對話核心。」[26]民間發起「幫助停止中共活摘器官 Stop Organ Harvesting in China」活動(視頻),民主黨候選人貝拉克·歐巴馬[27],共和黨候選人米特·羅姆尼(Willard Mitt Romney[28]保羅·萊恩(Paul Ryan)[29],都親自接下美國選民要求公開處理活摘器官指控的陳情函。美國富比士雜誌(Forbes)網站在10月22日總統大選辯論前夕,發表署名文章推薦其中的短片給兩黨候選人[30] ,強調美國需要加以關注。
此外,美國華府醫生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與台灣醫界「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2012年10月推動醫界連署,要求中共結束對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的活摘器官、依法起訴責任人、結束對法輪功鎮壓,並呼籲各國政府及國會,立法防止當地民眾使用此器官。目前有481位台灣醫生和193位醫護人員完成連署。[31]

第三方獨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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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喬高-麥塔斯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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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加拿大前亞太國務卿、七屆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en:David Kilgour)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en:David Matas)受「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CIPFG)的委託,自費、獨立進行調查[32]。2006年6月起即持續要求進入中國大陸進行獨立調查,遭中國政府拒絕[33];中國司法部「十佳律師」高智晟為促成調查,主動自北京發邀請函,高智晟於2006年8月遭秘密逮捕、酷刑,被以煽動顛覆罪起訴並遭秘密審判判刑。[34][35]

由於無法進入中國實地獨立調查,調查員多方引用中國政府官方說法及官方公布數據,先透過18種證據方法比對、驗證(第三版增補為52種證據方法)[36],於2006年7月發佈「中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報告」《Bloody Harvest, The killing of Falun Gong for their organs》 (中文版下載),結論認為指控真實存在,並以「這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形容此事,[37][38],這項結論獲得聯合國酷刑專員諾瓦克的認可。[10],報告被翻譯成18種語言,該報告經由3位醫學領域資深研究專家的分別獨立驗證[39][40][41][42][43],通過了學術同行評審驗證。

兩位調查員因此被提名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並出版專書-《血腥的活摘器官》Bloody Harvest》,幾年來應邀在美、歐、亞、大洋洲數十個國家和地區作巡迴報告,向各國政府、公眾和媒體介紹內容。

醫生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國會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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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位於美國華盛頓的醫生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簡稱DAFOH),係由歐美專業醫師組成,發言人迪蒙‧諾托醫生(Damon Noto,MD)在2012年9月的美國國會聽證會,代表該組織發表了獨立證詞[20]

獨立論證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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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獨立報告、醫生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在美國國會證詞論證,選摘部分如下:

年份 中國器官移植量 器官來源官方說法
~2005 約90,000例
~1999 約30,000例
1994~1999 約18,500例 死刑犯95%
2000~2005 約60,000例 死刑犯95%
面向 論點
中國器官移植背景 自1990年代以來,越多證據顯示中國器官移植無道德。中國醫生王國齊2001年向美國國會證實「中國正利用死刑犯器官」,當時中國政府完全否認。[44][20]
器官移植量暴增3倍 中國1999年以來器官移植量大增,令醫學界警惕,前後6年的器官移植暴增3倍以上。依據中國公開報導及中華醫學會的器官移植數據,從1999年以前6年 的18,500例,暴增到1999年以後6年的60,000,2005年高達2萬例,且據《中國日報》報導,僅2006年就高達20,000例。中國衛生 部副部長也曾說,中國每年移植總數,從1999年的幾百例上升到2008年的10,000例。[45]
極短等待時間,中國似有豐富器官來源
  1. 美國是世界第一大移植國,美國衛生部公佈器官平均等待時間2~3年,但中國幾個大的器官移植中心在2003年至2006年期間正式公佈的平均器官等待時間是1~2週[46]
  2. 中 國醫院在網路廣告,聲稱能為病人在幾星期內提供器官,還能提前預定。而在美國,腎臟等待時間就要3年多。中國醫療中心稱,他們年收入最高項目就是器官移 植。網路顯示,醫院價格是:角膜$30,000美元,腎臟$60,000美元,心臟$150,000美元,「一個人所有器官總值數十萬美元」。[20]
  3. 器官移植需要很多指標測試。但中國沒有正式公開器官捐獻系統、沒有國家組織的器官分配系統。例如,北京紅十字會2011年稱,過去20年裡,中國僅37人註冊為器官捐獻者。但在英國有1千8百萬人註冊捐獻器官。[20]
  4. 醫療機構網站承認政府系統支持、使用活體器官:例如:瀋陽市中國國際臟器移植網際支援中心網站英文版(原網站已於2006-5-17遭移除)說:(1)該中心於2003年在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特別是為了外國友人(而創建)。大多數病患來自於世界各地。」(2)「臟器(字典上的一個定義是,柔軟的內臟器官……包括大腦,肺,心等等)提供者能即刻被找到!」(3)「……腎移植手術的數量全國每年至少是五千宗。能做這麼多宗的移植手術要歸功於中共政權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和民政部共同制訂了一項法律,以保障器官捐獻得到政府的支持。這在世界上是獨一無二的。」(4)「活腎移植之前,我們能確保捐獻人的腎功能……所以要比其它不從活體捐獻人取器官的國家更為安全。」「問:胰腺移植所用的器官是從腦死亡病人中取出的嗎?」「答:我們的器官不來源於腦死亡者,因為那種器官的狀態可能會不好。」[47]
移植醫療機構暴增3倍 據官方數據,從160間成長到600間(是否都合法?)。此外,還有大量參與器官移植卻不符資格的醫療院所參與。
  1. 國家醫療預算經費大減,各級醫院自籌經費大增-必須尋覓自主財源,而器官移植成為重要收入。
死刑犯數量不足支撐器官來源
  1. 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2005年首度承認器官來源「95%來自死刑犯」[48][49]。2010年器官移植大會,黃又稱「中國1997年到2008年間的超過10萬例移植器官,90%來源於死刑犯。」但中國政府未提供「每年死刑犯數」、「被用於器官移植人數」。[20]
  2. 依據大赦國際所估計的中國死刑數據-每年約1,700人,即便把死刑犯計入器官移植來源數量,假設前6年、後6年被處決的死刑犯人數不變,2000~2005年6年間,仍有至少4萬多例(41,500例)器官移植,無法說明供體來源。[50]
  3. 中國死刑犯,超過全世界死刑犯總和。但即使每年1萬名死刑犯,同時也有1萬例器官移植病例,也嚴重不符。因為一般而言,每10位器官捐獻者,只能找到一位與病人類型相符;若每年做1萬例器官移植手術,需要超過10萬個器官供體[20]
  4. 器官保存時間短:心臟只保存8小時。中國法律規定,判處死刑須在7天內執行。因此,死刑犯無法完全證明中國器官移植量,特別是那些「事先預定」器官的外國人病例。
其他已知供體來源,未明顯增長 此外,已知的其他供體來源,包括活體捐贈者、腦死亡捐贈者、無心跳捐贈者的數量也並未明顯增長。[43][51]
另一套活體器官供體,才能解釋 中國使世界各地病人在極短時間得到所需器官,唯一方法「另一套活體器官供體」。
法輪功學員符合「器官庫」條件
  1. 法輪功學員符合大量「器官庫」的數量及特徵要求
  2. 很多調查者指出,包括法輪功修煉者在內的良心犯被殺害供器官移植;也有一些法輪功學員的屍體被掏空器官或遭中共官方直接焚化。
  3. 法輪功學員在現今中國所有良心犯中所佔比例最大。不計算監獄、拘留所,中國340間勞教所關押的至少25萬人當中,約50%以上是法輪功學員[52],經聯合國記錄在案的中國酷刑和虐待指控案例中,66%是法輪功學員。
  4. 法輪功修煉者是最可能受害者,為了保護親友不受株連迫害,他不報真實身份。[20]
  5. 法輪功學員「不抽菸、不喝酒」,身體普遍健康。
  6. 遭關押法輪功學員健康狀況普遍受忽略並遭到酷刑,但中國監獄、勞教所、拘留所卻都普遍對在押法輪功學員「例行、系統的驗血及器官檢查」(亦包括超音波、驗尿等),但其他犯人都沒有,而驗血是器官移植配型的必要步驟。[53][20]此外,經過檢驗程序的法輪功學員,有些陸續被大巴士運走,從此消失。
  7. 法輪功於1999年開始遭當局鎮壓,迫害最高峰期,正是器官移植量暴增的時候。
  8. 電 話調查錄音:中國醫院、拘留所、法院,承認使用「法輪功器官」或「犯人活體器官」:兩名普通話電話調查員各自打電話給中國80家、40家醫院及移植醫師諮 詢,並打36家拘留所及法院。超過10家醫院、4家拘留所或法院,在電話裡承認使用「法輪功器官」;14家醫院承認使用「犯人活體器官」,承認的機構分布 在中國15個省份。此外,還有10家醫院說「器官來源是機密,無法在電話裡透露」。[54]
中共拒絕公布死刑犯數據
  1. 只要中國政府願意提供死刑犯等相關數據解釋,就能反證「這項指控不存在」。但中國政府拒絕獨立調查、拒絕法辦違法人員,也拒絕提供死刑犯等數據以反證。
  2. 包括加拿大獨立調查團、聯合國酷刑專員、聯合國酷刑委員會、以及至少6國家(加拿 大、瑞士、英國、法國、奧地利、義大利)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009年定期審議小組會議上,都提議公布死刑統計數據,但中國政府仍拒絕提供[55],迄今死刑犯數字仍是迷。
軍方醫院系統受關注
  1. 2012年美國國會人權報告引述世界衛生組織專家的話「中共軍方醫院可能涉入非法器官移植」。 在中國非常有可能是軍人在控制監獄系統、勞改營和大部分醫院的器官移植操作。所以相關數據和信息都是保密的。[20]
  2. 中共軍方企業化,自行增籌國防經費許多軍醫院,器官移植存在暴利。
結論
  1. 爆炸性成長的移植數量、極短器官等待時間,必須得存在一個「按需求取器官」的「活體器官庫」;但死刑犯數量從寬計算,仍不足以解釋暴增的41,500例移植的器官供體來源,中國政府也拒絕公布死刑犯數據。
  2. 而中國亦欠缺公開器官捐贈機制、國家調配體系的現實情況下,加拿大獨立調查團綜合其他52種證據方法,認為在1999年以後大量失蹤、遭勞教及關押、酷刑的法輪功學員,是唯一能解釋器官來源爆炸性增長的來源[56]這項結論獲得聯合國酷刑專員諾瓦克的認可。[10]

國際醫學界抵制中國器官移植的醫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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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喻為科技界最有影響力的十大人物之一、美國前賓州大學生物倫理學(Bioethics)中心主任阿瑟‧卡普蘭教授(en:Arthur Caplan)在《使用囚犯遺體做器官來源的道德倫理問題》演講中指出:在中國大陸活摘器官「為需求而殺人」普遍存在,並在中國年復一年持續,這「是器官移植界最令人髮指的罪行」,「是全人類的恥辱」[57][58]

卡普蘭2011年在最悠久及受重視的《柳葉刀 (雜誌)》(en:The Lancet),呼籲抵制來自中國或其它任何「按需殺人」的移植研究文章[59][60]; 多本著名醫學雜誌也陸續加入抵制,包括《美國器官移植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Transplant)、《美國生物倫理學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Bioethics)、《移植進展》(Transplantation Proceedings)、《臨床研究》(Journal of Clinical Investigation)等[61]


間接承認 使用法輪功器官

2007年7月,世界器官移植協會(en:The Transplantation Society) 醫療事務主任德耳莫尼科醫生( Francis L. Delmonico)表示,該協會高度關注這項的指控, 並表示已將他們的關注轉達到世界衛生組織[62]

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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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聯合國人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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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酷刑專員要求中國政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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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1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三位特派專員於同聯名致函中國政府要求中國提供證據反證這項指控,包括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著名國際人權專家曼弗瑞德·諾瓦克教授(en:Manfred Nowak)(任期2004年~2010年),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賈漢吉爾(Ms.Asma Jahangir)和聯合國「倒賣人口」特派專員呼妲女士(Ms. Sigma Huda)。但中國政府一直沒有提供相關的證據與數據[63]

2007年,聯合國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提交兩份報告,並要求中國政府對指控做出回應,[64][65] 報告表示:

「...... (這項指控)那些法輪功修煉者被注射藥物誘發心臟衰竭,然後在器官摘除中被殺害,或是在那之後立即被殺害。.........政府(中共)的先前答覆中有 一個關鍵的問題沒有解決。那就是『器官移植的數量,比可查來源器官的數目,要超出許多。』這些可查來源的器官包括:根據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於二零零五年提 供的,每年有不少死刑犯人被處決,其中有不少捐獻了器官;來自親屬的自願捐獻,但由於文化原因,人們一般不願死後捐獻器官;腦死亡器官捐獻者。不僅如此, (中國醫療機構對外的)宣傳中提到的完全吻合配型等的等待時間之短,意味著存在著一個器官移植的電腦配型系統,和一個大型的活體器官來源庫。可供器官與 可 查來源器官的數量差別,可以從對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摘取得到解釋。從2000年開始的器官移植數目增長,和對法輪功學員開始迫害,在時間上相符和相關。…… 因此這裏重申對2000年到2005年間,器官移植數量與可查來源器官的數目差別要作出解釋。」[55]

對這項指控,諾瓦克2011年公開表示:

「是 可信的(credible),經過調查論證,特別是數據分析顯示,自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開始,中國器官移植數量明顯劇增,而其器官來源卻不明。」 「中國政府有義務對這方面(活摘器官)提出解釋與相關資料,但我們卻從未獲得任何回應,他們只會一味逃避拒絕,宣稱指控有誤,但對這些劇增的器官移植數量 以及來源,卻不提供任何符合科學或其他方面的解釋。」[10]

2012年聯合國人權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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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合國人權理事會第21次會議9月18日在聯合國日內瓦萬國宮開會,公開討論活摘器官指控。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IED)首席代表Karen Parker 博士,9月18日,在聯合國21屆人權理事會上公開聲明:「我們呼籲聯合國在集體處決、健康權利和酷刑方面(Summary Execution,the Right to Health andFreedom from Torture)的特別專員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件作為緊急要務進行調查。」該組織表示,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很多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被強制摘除。[66]

世界婦女組織(WOW),9月21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大會會場萬國宮放映兩部獲得國際大獎的紀錄片《自由中國:有勇氣相信》[2],講述法輪功學員受迫害與器官被活摘及盜賣議題。世界婦女組織主席Afton Bulter女士表示,活摘器官已違背人類基本尊嚴,將推動聯合國和國際社會前往中國進行調查。[67]

中國政府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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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高層內部歧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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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新社、香港蘋果日報報導了薄熙來谷開來涉及販賣器官屍體[1],中共中央對此早有掌握,因此2012年2月王立軍事發後,迅速查封遼寧省大連市有關人體標本廠。[4]
  • 據大紀元時報、奧地利國家新聞社(APA)、奧地利標準報報導,王立軍涉及參與數千例活摘器官案;掌管公安、檢察、司法、武警系統的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法委周永康、中共原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等人,主導了活摘器官的系統運作與利益[5]

回應獨立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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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駐加拿大大使館曾於2006年發表2次聲明[68][69][70]、2007年聲明嚴詞回應加拿大調查報告;加拿大獨立調查團亦回應說明[71][72]。茲摘要與摘取器官指控相關的論點如下:

中國政府回應 加拿大調查團看法
針對加拿大獨立調查報告,中國政府駐加拿大大使館曾做兩次正式聲明:
  1. 2006年7月6日,報告發表當日,中國第一次聲明當下駁斥報告。
  2. 2006年7月26日,報告發表三週後,中國政府第二次回應,指出調查報告「將兩個中國城市歸錯省份」。
加拿大調查團,則認為3周充分時間,中國政府對報告內容僅提出一點「地理錯誤」,反證報告基礎牢固。
中國政府2006年兩次聲明的重要論點: 加拿大調查團說明:
1.將蘇家屯醫院活摘器官的最初通報歸究於法輪功學員 蘇家屯醫院最初報告來源,並非法輪功學員,而是中國外科醫生的前妻,兩人都非法輪功。
2.由於蘇家屯醫院活摘器官的最初陳述遭到推翻,因此法輪功改變了說詞。 外科醫生前妻從未改變或轉移過她陳述的內容。
3.該前妻證詞說,外科醫生2年間摘除2,000名被囚禁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他得在一天之內完成3個角膜移植,而且每天在不休息地在做?」「這是一個有常識的人都不會相信的荒謬謊言。」 中國政府,混淆了「器官移植」與「器官摘除」,摘除一個眼角膜僅需20分鐘。前妻證詞說從2,000人身上摘除器官,而非完成器官移植手術。且眼角膜是「死組織」,可長久存放,不需一摘除馬上移植。
4.在最初報導發表後,有記者和外交官參觀了蘇家屯醫院,未找到任何證據。 手術完成後,手術室不會留下任何痕跡,會被清理、清潔、衛生消毒。
5.「中國一貫遵守世界衛生組織1991年通過的相關指導原則,禁止出售人體器官,且規定必須事先取得器官捐贈人書面同意,以及捐贈人有權在最後一刻拒絕捐贈。」 此聲明與事實不相符,2006年4月,瀋陽「國際移植網絡支援中心」網站蛤列有器官移植價目表。許多病人證稱支付了在中國的器官費用。
中國政府2007年回應聲明的重要論點: 加拿大調查團說明:

法律政策面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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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項指控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加強了器官移植規範:

  • 2005年,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第六屆國際臨床肝臟移植研討會上承認,中國的人體器官移植現狀混亂無序。他表示,中國第一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可望在近期內出臺。
  • 2007年,出臺《人體器官移植規範》,明令禁止販賣器官;[73]
  • 2009年,宣佈建立官方的全國器官捐獻資料庫;
  • 2011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首次將器官販賣認定為犯罪;
  • 201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始對器官販賣者進行起訴,並在多個省份打擊器官販賣集團鏈。[74][75]
  • 2012年3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衛生部一位高級官員宣佈,在3~5年之內,中國將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死刑犯器官一直被認為是中國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
  • 2012年8月,中國稱將嚴打醫護非法器官移植[76]
  • 2012年10月,全國統一分配器官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衛生部出台〈今後移植器官需全國統一分配〉新規定,稱對器官獲取組織予以規範,今後器官移植試點醫院如獲得器官,需要由中國政府器官分配與共用系統來分配。[77][78]

中國器官來源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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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1年,嚴詞否認使用「死刑犯器官」、重申禁止器官買賣,主來源為「人們自願捐獻」。(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前中共武警系統醫生王國齊在美國國會作證,指稱當局摘取死刑犯器官;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嚴批這是出於個人目的之「惡意中傷」、「聳人聽聞的謊言」。[79]
  • 2005年7月,首度正式承認「大多數、95%來自死刑犯器官」,並許諾立法消除。[80][49];=(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世界肝臟移植大會)同年11月,在菲律賓馬尼拉的醫學專業會議,黃再次承認。
  • 2006年4月,改口中國「公民生前自願捐獻」,公開「否認大多數器官來自死刑犯」。(中國衛生部發言人毛群安2006-4-10)
  • 2006年11月,改口「絕大多數來自死刑犯」,少數為「車禍死亡者」。(中國衛生部黃潔夫,中國官方媒體《中國日報》英文版11月18日報導,廣州的外科醫生大會)這個說法從2006年11月份一直到現在沒有改變。
  • 2013年初,將開始「逐步終止從死刑犯」身上獲取移植器官;將使用一套新的器官捐獻制度。(BBC報導,世界衛生組織11月份公報引述香港大學下屬中國肝移植註冊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海波的話。[81]

美國政府及各界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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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2011年度人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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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美國國務院公佈2011年年度人權狀況報告。在中國章節部份,首次提到了中國器官移植以及海外和國內媒體及人權團體持續不斷報告有關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案例。這是美國首次在正式政府報告中提出這個問題。[82][83]

美國國會2012年度人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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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 月10日,美國國會中國人權2012年度報告的壓制宗教自由部份提到「中國政府強制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不斷」, 「使用死刑犯器官供移植...死刑犯數字被當做國家機密」,並引述世界衛生組織的觀點說「中共軍方醫院可能涉入非法器官移植」。並且報告還提到:「中共法 外機構『6·10辦公室』繼續大力度實行迫害法輪功政策,至2012年6月有3,533名法輪功學員(已證實)被迫害致死」。[84]

2012美國國會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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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 月12日,美國國會聽證調查中華人名共和國政府強摘器官現象,召開「中國共產黨對宗教信仰者和持不同政見者活摘器官」聽證會(Organ Harvesting of Religious and Political Dissidents by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85]同時,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網站,就中國共產黨政法委機構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發表了多項證詞,其中之一是中國大陸之外的醫生們已證實,他們的病人到中國被移植了法輪功學員的器官(Medical doctors outside China have confirmed that their patients have gone to China and received organs from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20][19]

2012年9月18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非洲、全球健康和人權小組委員會主席、資深國會議員克里斯‧史密斯投 書於美國傳媒《華盛頓時報》指出:「從勞教所獲釋的法輪功學員說,勞教所醫生給他們頻繁體檢,特別注意他們的血型、腎、肝、肺、心和眼睛的健康;此精神運 動(法輪功)許多成員被拘留時因怕牽連親屬和其他修煉者,而拒絕透露自己名字,從而使他們的生命很容易被用作器官移植」。並提到來自在海外的醫務人員告訴 美國獨立調查記者伊森‧葛特曼先生,「一些用於移植的器官從當時仍活著的受害者身上摘取」。克里斯‧史密斯譴責中國共產黨當局活摘器官是「超越極限」。[86]

參眾兩院國會議員要求國務院公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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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美國國務院助理國務卿邁克爾·波斯納(Michael Posner)2012年7月25日的媒體簡報會議上被記者問及王立軍可能向美國領事館提供了活摘器官的有關信息時,他回答說:「美國擁有來自於自己的大使館和自己的報告方面的大量信息。」[87]


2012年10月3日,106位美國國會議員聯名致信美國國務卿希拉裏·柯林頓,要求美國國務院公開所掌握的中國政府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據及資料。發起信件指出:「在美國國會做證的證人說,中國政府從活著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摘取器官。議員們要求國務院公布其獲得的有關發生在中國的濫用移植器官的行徑,包括王立軍提供給美國駐成都領事館的文件。」


2012年11月13日,美國重量級資深聯邦參議員詹姆斯·英霍夫([[:en:James Inhofe|James Inhofe)(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東亞小組共和黨首席議員、參議院軍事委員會成員)也致函國務院提出相同要求,並在信函中提出對中國器官移植來源的強烈質疑。[88][89]

美國非移民簽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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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美國國務院更新了非移民簽證申請表DS-160, 變更的內容包括新增加了六個關於「安全和背景信息」的問題,其中之一是:

你是否曾經直接參與強制移植人體器官或身體組織?」(Have you ever been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90]

根 據美國政府「拒絕給予涉入強摘人體器官或身體組織的中國或其他國家國民簽證入境美國」(Denial of entry into United States of Chinese and other nationals engaged in coerced organ or bodily tissue transplantation)之法規,美國國務卿應指示領事官 員不予涉入此等行為者核發簽證(the Secretary shall direct consular officers not to issue a visa to any person whom the Secretary finds, based on credible and specific information, to have been directly involved with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91]而如果申請人就此問題提供錯誤資訊,隱匿相關事實,或做不實的陳述,都有可能永遠被拒絕進入美國。[92]

國務院發言人告訴記者[93]:這一問答題目,源自2002年9月30日由美國國會通過、布什總統簽署的《對外關係授權法案》第232條規定:「中國和其他國籍國民曾涉及強制性器官或身體組織移植者將被拒入境美國」。這條規定也被列入美國法典8 USC1182f。

其他各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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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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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政府調查逮捕 仲介中國法輪功器官的中介:以色列最大的報紙Yediot Achronot報導,以色列政府經數月調查,於2007年8月逮捕四名男子,他們仲介以色列患者前往亞洲進行器官移植。主犯向記者承認「器官來自中國大陸的死刑犯、良心犯,包括法輪功修煉者」。[17][18]

由於以色列醫學界、猶太教會的高度關注,以色列政府立法,2012年4月起禁止以色列人到 海外移植來源不明、非法的器官(常被稱為器官移植旅遊),並禁止保險公司支付以色列國民到海外移植器官的費用。[94]

中華民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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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7日,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阿扁總統電子報中,要求中國政府主動、深入調查,法辦涉案人員、呼籲中國政府「應該針對其惡劣的人權紀錄質疑,予以檢討,並積極推動政治改革,將權力完整的還給人民」。

副總統呂秀蓮2006年10月27日召開「中共摘取器官暴行暨相關人權問題」因應對策研商會議, 邀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衛生署、法務部與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代表陳水扁總統關心,並強烈譴責。[9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開譴責中共[96][97],復於2007年10月宣布「在中國移植環境未改善前,將全面管制禁止中國的器官移植醫師來台」,並會同衛生署清查涉嫌仲介器官的台灣醫師。[98][99]

在民意機關方面,2006年9月,國會立法院108 位跨黨派國會立法委員連署提案,要求編列預算讓台灣民眾了解器官移植正確資訊、邀請參與調查之國際人士來台訪問。此外,台有18個縣市議會(全台共23縣 市)通過〈譴責並呼籲國際制止中共活摘器官暴行〉決議案,要求台灣中央政府呼籲聯合國、國際人權組織與國際衛生組織等派員赴大陸實地調查;對仲介大陸地區 器官移植訂立相關倫理規範。[100]

澳洲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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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外交部長史蒂芬·史密斯(Stephen smith MP)2008年6月表示,他與官員在閱讀加拿大獨立調查報告後,認為「指控可信」、「我們要求中國解釋活摘器官的指控,並建議允許獨立可信的調查人不受拘束的進行調查。」澳洲官員在北京2007年7月「澳中人權對話」提出此議題。[101]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證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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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組織蒐集比對大量報導資料,並公布了關於「活摘器官」的系列調查報告,其中包括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周永康李長春的電話原音錄音,以及和王立軍合作摘取器官的醫生電話錄音、部分中國大陸醫院承認參與的電話錄音:

外部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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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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