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Gwbogofficial!歡迎加入維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裡。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權問題解答
貢獻內容必須是您所著或獲得授權
並同意在CC-by-sa-3.0和GFDL條款下發布
手冊
手冊
問號
問號
有問題?請到互助客棧詢問,或在我的對話頁提出。別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Smartneddy(Talk) 2015年3月6日 (五) 09:31 (UTC)回覆

行天永境Studio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SFSQ2012留言2015年3月7日 (六) 05:57 (UTC)回覆

Talk:行天永境Studio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Mys_721tx (留言) 2015年3月8日 (日) 00:12 (UTC)回覆

艾爾雅奇王國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578985s留言2015年3月21日 (六) 09:46 (UTC)回覆

Rurena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578985s留言2015年3月21日 (六) 09:47 (UTC)回覆

永瑞星境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578985s留言2015年3月21日 (六) 09:47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依據管理員要求在這個帳戶發出申訴

可能你們認為這支帳戶才是我的主帳 事實上你們想想,這支帳戶創立多久?不到1年,應該說不到3個月,比起帳戶廖鼎超創立約1年多常吧! 算了, 我希望解除帳戶廖鼎超 應為以後我只開帳戶廖鼎超 你們可以密切關注我的ip電子產品 如果在發現其餘登入,歡迎用更嚴厲的方式封禁我的ip(如永久封禁ip? 但我日後必定遵守維基百科規定 謝謝你 我愛你 我對此封禁感到失望 我希望能夠解封禁 理由如下 我與我的家人共同使用一台電腦 多個帳戶,並非我一手創立。 你們可以看看我這支帳戶登入紀錄, 有一次還在台灣雲林縣。 哪其他帳戶有在我等入的地方登入過?沒有吧! 我知道你們對我每一次的封禁申訴嚴格的審核,我很感謝你們讓我知道會有被封禁的發生,以及維基百科的規定。 以下是我覺得可以對這次的審核,我可以幫助的地方 我們家共有11個人,我已經看過了,其認為我的帳戶為傀儡的帳戶數目為7個,但並非所有帳戶都是我的家人。 我希望藉由這次的理由將我帳戶解除封禁 以讓我繼續貢獻維基百科。 感謝你們 謝謝你們 1X

--Gwbogofficial留言2015年4月18日 (六) 13:35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已確定使用多個帳戶並散發廣告。
  處理人:廣雅 范 2015年4月18日 (六) 16:3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