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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百科人:Wing (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12:40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編輯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藏區疆域的變遷」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GFDL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 —Wing (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12:40 (UTC)回覆

明朝治藏歷史

編輯

你好,相信明朝治藏歷史最近的幾次編輯都是你貢獻的,我對此表示高興,我並不想只有我一個人在那個條目溜達。但在編輯條目時請注意以下幾點:

  1. 請在引用資料的時候,註明書籍的頁碼。這樣才方便其他人驗證。
  2. 請用中立的觀點、非口語化的文字編輯條目。如無學術材料支持的情況下,請勿在編輯時使用反問、想其然的句式。
  3. 請如實的引用學術資料的文字。比如「明朝對西藏政教中最重要的大事——政權更迭卻從未產生過影響力」一句,我只在你提供的連結中看到說明朝沒有反應,而不是沒有影響力。這兩個概念是有差距的。

暫時給出這幾點建議。如有其他問題,敬請在我的討論頁上留言。--敢為天下先 (留言) 2009年4月8日 (三) 16:46 (UTC)回覆

西藏系列條目是不應該再改名的。如果唐朝還有爭議的話(唐蕃聯盟算不算是政治合併?),那麼元明清的治藏歷史是決不會有疑問的,有爭議的只是深度、廣度問題。我依然希望你能以中立的觀點編輯該系列條目,我也會繼續觀察、參與編輯。--敢為天下先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13:33 (UTC)回覆
首先請你查看一下Talk:明朝治藏歷史我的言論,我是不同意引用「共產黨宣傳機器的言論」的,這也是英文維基的弊病所在。但如果你認為大陸學者的學術言論都是共產黨的政治宣傳,那我也無話可說,事實上你也多次引用大陸的學術資料。其次,knol.google確實屬非學術資料,它只是類似於Wikipedia的網絡百科全書,人人都可以編輯,都不能作為可靠的支撐材料。所以勞煩你去尋找一些學者的書籍資料以編輯條目,之前你所做的編輯我從未改動。希望你能夠理解,謝謝!敢為天下先 (留言) 2009年8月12日 (三) 12:25 (UTC)回覆
首先,我沒有說過大陸出版的書籍都是共黨的宣傳,這恐怕是你誤解了。我所說的宣傳,指的是不顧事實和邏輯,蠻橫無理地作出結論,抑或是根據政治的需要剪裁歷史,以形成誤導讀者之作用。大陸學者在政治重壓下,一部分成為政治文宣的幫兇,但還有一部分堅持學術道德,隱晦地表達學術觀點。經常同一本書里,特別是多人合著的書籍中,會同時出現政治宣傳和學術觀點相雑的狀況,希望你能善加分辨。顯然這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
其次,我能了解你有先入為主的觀念,認為西藏歸於明朝統治,從題目到內容組織都有明顯的傾向性,特別是受到了《中國西藏的歷史地位》一書很大的影響,而這本書正是我所說的共黨宣傳,該書極盡歪曲史料和偷換概念之能事。然而其作為一家之言,我並不認為需要將對該書的引文全盤刪除,因為判斷孰是孰非並非維基百科的責任。唯應堅持中立原則,平等地接納各方觀點。
第三,不恰當的證據羅列常常會導致誤導性的暗示。比如把《明史地理志》中的「西據吐番」一段和你添加的對吐番的定義「其中「吐番」即今西藏自治區及青海、甘肅、四川、雲南各自所轄藏區的統稱」放在一起,雖然兩句話單獨看是沒有問題的,但合於一處便暗示讀者:明朝占據了整個吐番地區。事實上,占據了1%也可以說是占據,占據了100%也是占據,這里究竟是何種占據呢?如果按照此處所暗示的認為是全部占據,則和按明史中數字的推演結果相左。如果你相信明朝人的算術不致差勁到如此程度的話,那就不能認為是全部占據。這也是我反對如此羅列的原因。如果一定要說明明朝究竟占據了哪一部分吐番土地,就最好按照明史自己承認的說法方為妥當。按照自己的意願而非古人的初衷去解釋,必然會導致相互矛盾的出現,這是對條目品質的極大傷害。
最後,關於何者可視為學術資料,在十年前網路尚未躋身主流發布媒介之前,也許你的觀點是對的,時下則非盡然。所謂「人人皆可編輯」云云,並不意味著網路文章皆信口雌黃,不足為憑,反之坊間出版的書籍倒是魚龍混雜,何況在大陸還有政治宣傳主導之弊,難道那些共黨宣傳,因為是正式出版物,就成了你所說的「可靠支撐材料」?僅從形式而斷其內涵,豈非過於簡單化?然而如果要堅持從內容上判斷其學術性可靠性,卻難有統一標準,難以操作。故與其大費周章地判斷何者為可靠材料,不如兼收並蓄,只要沒有重復羅列近似觀點,浪費篇幅即可,而對於有獨到見解的觀點則應盡量收錄。
總之,望你能以開放之心態容納各類觀點,而不是以「可靠與否」之類的藉口簡單加以拒絕。謝謝!Khyengya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17:33 (UTC)回覆
關於明朝對西藏具體是否有統治權的問題我不願多談,而《中國西藏的歷史地位》一書歪曲史料我也十分同意,但我對你將自己的推算結果幾乎作為結論加入條目並不同意。你將《西藏歷史地位明辨》一文作為來源,然而其實基本可以認定該文是你自己寫的,原先地址為http://knol.google.com/k/khyenrab-gyatso/-/112ae74wcuu94/16#,後被改為http://knol.google.com/k/anonymous/-/112ae74wcuu94/16#,作為你的推算結果的出處。總之,無論是推算結果還是來源其實都是出自你自己,在並未得到學術認可的情況下將其放入條目首段幾乎作為結論的做法我不能認同,無論你的推算或論斷是否正確。要是這樣的話,任何人都可以把自己的推算結果放入維基條目並明示或暗示其為結論,同時寫一篇匿名或半匿名文章作為參考來源。這種做法顯然違背了維基的中立和非原創精神。有獨到且有一定影響力的見解作為百科自應該收錄,但除非得到學界普遍認可,不應明示或暗示其為條目結論。關於明朝與西藏的關係在多個問題上都明顯存在不同觀點,這些主要的觀點都應該交待。本人雖認為User:敢為天下先前面直接認定明朝統治了西藏的確不妥,但你以上的做法同樣存在問題。有一定影響力的觀點可並列列出,而不應偏向某一種觀點以至當作(或暗示為)條目結論。--207.112.48.40 (留言) 2009年8月15日 (六) 02:08 (UTC)回覆
我不想和諸位去爭論可靠來源的定義,Wikipedia的相關條目已經解釋的非常清楚了。反正請記住,要編輯請給出學術資料(不管它為誰服務),想引用網站也行,請在正式網站尋找內容(比如西藏流亡政府的網站),「人人都可以編輯」的網站內容絕對不會是可靠來源的!也請避免原創研究,更加不要自演自唱!
我也無意願去了解誰的立場,我認為我們作為編輯者是沒有立場的,我編輯的所有內容只有引述學者的文字,絕沒有夾帶私貨。至於其他編輯人員的歷史記錄,請在條目討論頁看看。
關於207.112.48.40的最後編輯,請原諒我手上也有《北疆通史》這本書,但你的文字我沒有在書中看到。「罕東衛」在書中是說「其屬民為『番』、『西番』、『西羌別種』等」,而不是《明史》談及的「吐番」。我誠切地希望你是看錯文字了,否則擅改資料行為是比較嚴重的。致!敢為天下先 (留言) 2009年8月16日 (日) 00:24 (UTC)回覆
我是上面的207.112.48.40User:敢為天下先你弄錯了,關於《北疆通史》這部分的編輯不是我加的,而是User:Khyengya加的,見[1]。我加的是「「吐番」可為今西藏自治區青海甘肅四川雲南各自所轄藏區的統稱」這句[2](該句被Khyengya的編輯刪除,我對其進行了恢復,以保持中立性),刪除了User:Khyengya自己的推算結果,但保留了他對吐番的理解和有關《北疆通史》的引用。我並沒有《北疆通史》這本書,沒有添加過相關引用,也無法驗證其資料,該書中是否有此句請與添加該引用的User:Khyengya討論。請敢為天下先仔細查看編輯歷史以及我的以上留言,不要混淆、張冠李戴,並尊重維基的中性原則。敢為天下先,我暫且相信你只是一時看錯了編輯歷史,才導致你上面錯誤的判斷。--64.56.231.79 (留言) 2009年8月16日 (日) 02:34 (UTC)回覆
如果207.112.48.40\64.56.231.79朋友說的是實情,那麼Khyengya你的伎倆實在是太惡劣了!自由世界以你為恥!如果你再加入毫無來源或原創的內容文字,以你劣跡斑斑的編輯歷史,我有必要提醒管理員對你的編輯行為予以限制了。敢為天下先 (留言) 2009年8月16日 (日) 11:02 (UTC)回覆

過濾器

編輯

抱歉,先前在47號過濾器上寫錯了一個條件,對您的編輯造成了困擾,在此向閣下道歉。--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4月11日 (六) 05:2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