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判例圈子並不存在
編輯您好!不才翻譯了少數幾個美國憲法及相關判例。但沒有發現相關圈子。可能少數幾個作者就是通過維基聯繫的吧。您可以同樣在他們的對話頁留言。您可以通過Category:美國最高法院案例找到大多數案例。希望今後多多指正!謝謝。--Hamham (留言) 2011年11月28日 (一) 01:40 (UTC)
- 另,關於案例名稱的中譯,翻譯為「訴美國案」還是「訴合眾國案」,其實並無定論。我是參考了中國最高院一位年輕有為的法官何帆的譯著的。不過從google結果來看,前者的搜索結果是5980萬,而後者是112萬。因此似乎翻譯為」訴美國案「更為普遍。謹供兄台參考!--Hamham (留言) 2011年11月28日 (一) 01:44 (UTC)
給您一些果仁蜜餅!
編輯good--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user:cn223)※(☎) 2013年2月7日 (四) 05:32 (UT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