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關於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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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針初稿

編輯

(繼承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09年5月#模板濫用問題
根據現有的意見,整理模板方針十點如後:

  1. 主題明確;為了保持模板簡潔、易讀,主題應該簡單明確。例如Template:Harry Potter就是不錯的模板。已刪除的Template:China Port(大中華地區港口)就非常不妥,因為主題不明確,收錄標準不清楚。(例如是否收錄海港、河港、商港、漁港,大中華地區是否列入新加坡等。)
  2. 模板需有對映的說明條目;例如鐵路線站名模板應有鐵路線條目、動漫主題(如Harry Potter)需先有主條目才能有模板。Template:EUCenterTaiwan中的「台灣歐盟中心」缺乏相關條目,對於讀者只會造成困惑、其他人也無法查證其真偽或辨識其重要性,應予刪除。
  3. 模板的內容不得原創研究(包括分類方式),亦須於討論頁或相關條目提供出處。排列方式亦須中立。
  4. 不為冷僻組織服務;例如Template:EUCenterTaiwan(參與台灣歐盟中心運作的大學)中的「台灣歐盟中心」以及Template:T3大學聯盟為冷僻組織、成員數也少,實無必要為此建立模板。模板是否冷僻,由提報刪除的多數決認定。
  5. category(分類)優先原則;若某模板可以完全由category取代,即無存在必要。例如Template:基隆北海岸。亦即模板必需提供至少一個category技術無法解決之處。
  6. 避免巨大模板;例如模板:Universities in Taiwan收錄臺灣百餘所大學、Template:台北市重要古蹟收錄臺北市所有古蹟,動輒近百個連結只會使讀者疲勞或忽略此模板。相似內容應該以list(列表),或是category解決。
  7. 模板不該列出細項;細項應由list及category的接手,例如「臺灣大專院校」模板應該只收錄「教育大學」、「科技大學」、「在台復校」、「台灣聯合大學系統」這類總括、概念型的條目,絕非把全臺百餘間大學窮舉列出。好比日語版Template:漫画模板,當中僅收有概論性的條目、不會將世上所有漫畫列出。
  8. 廣為使用、重覆性高的模板不在提刪之列。例如「使用infobox技術之模板」、鐵路線站名、行政區等(當然,捏造資料者除外)。條目維護模板、非條目空間模板(例如用戶頁模板)也不受此限。
  9. 高風險模板可由管理員先行以半保護或全保護方式預防破壞,惟任何編者皆可提出理由反對保護,達成共識後由管理員解除該模板的保護。

#頻繁變動、或高度爭議的模板須提供討論頁連結。

  1. 模板需在適當位置提供檢視、討論、編輯、歷史的連結(即{{Tnavbar}}提供的功能),方便其他編者。「使用infobox技術之模板」除外。
  2. 佔用條目頁面較多的模板需利用摺疊方式減少模板佔用面積。
  3. 模板必須在最少兩個條目中使用;模板內必須最少有兩個已被創建條目(藍字條目)的內部連結,即不得全為紅字條目,也不得沒有內部連結條目。「使用infobox技術之模板」除外。


先整理十項,若尚有闕漏之處尚祈補充。預定月底前進入投票。--Koika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23:05 (UTC)回覆

稍為修改,暫時想到這些,有時間再來補充。次序只為暫時,可重新排列。—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5日 (二) 19:47 (UTC)回覆
我還是認為模板只要提供「討論」的連結即可,全部列出實在累贅。低度變動的模板也可以不必討論。--Koika (留言) 2009年5月5日 (二) 23:01 (UTC)回覆
我認為模板不應該列出「討論」等的連結,這屬於自我參照。另外,模板有很多種類,上面的討論貌似只是說的導航類模板。而且什麼不應該刪除,似乎不應該說的太死,只要說明一下那種模板應該刪除或不應該建立就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6日 (三) 13:16 (UTC)回覆
另外,是否要限制部分模版,例如香港小姐香港電影金像獎等簡略為只列出上一屆和下一屆的資料,就好像總統總理的模版,只列出接任和繼任,不必把每一個名字都列在模版內。—某生 (留言) 2009年5月9日 (六) 06:46 (UTC)回覆

嗯,好像沒人了呢。--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6月5日 (五) 14:01 (UTC)回覆

一直有在關注。但書生的提議也有道理,也就是不應把話說死?--Koika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9:32 (UTC)回覆
關於第三點:「模板的內容不得原創研究(包括分類方式),亦須於討論頁或相關條目提供出處。排列方式亦須中立。」很需要仔細討論,尤其最近關於朝鮮半島歷史模板的討論,顯示歷史分期模板玉到很大的爭議。
其中一個問題是,歷史分期的排列方式中立性應如何達成?模板和一般條目內文的不同之處在於,條目內文可以並列不同觀點的陳述,模板內的歷史分期卻只能有一種表述結果。而且對讀者來說,模板一目了然,呈現方式單一,很容易產生「維基社群認可該分期方式最為正確」的印象。
這裡先丟出一個拋磚引玉的提案,請大家討論。為解決此一違反多元表述的缺失,應允許在模板內容上加註。加註方式,可考慮使用「註文」或「特殊記號」。註文的好處是詳細陳述異見,體現中立性。缺點當然是會使得模板篇幅龐大。另可考慮加註符號,譬如對有爭議的內容加上「*」號或其他易於辨識的符號,並可配合內文腳註的使用,在腳註說明異見。--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13日 (六) 15:36 (UTC)回覆
抱歉許久沒有參與討論,但我仍有留意討論進展。在討論頁提供出處可減少模板面積,是否必須列於在討論頁還是直接列於模板其實可以留下一些彈性,但鼓勵在討論頁列出,以減少模板面積,而且一般來說模板上的內容應該都是比較少爭議的,爭議一般是「應否製作XX模板」而不是「應否在模板上列出XX」。我知道大家在討論朝鮮半島歷史模板,但沒有細看討論內容。我認為模板只是提供其中一種中立的排列方式,而不應讓其他人以為那是最中立的排列方式。例如鐵路車站模板的車站條目可以由東至西排列,也可以是由西至東,本提案只針對兩種排列方式是否都是中立的,而不會預先規定哪一種排列方式最中立。透過討論去達成最中立排列方式的共識,其實會比預先規定更加理想吧。—Baycrest (作客) 2009年6月13日 (六) 16:46 (UTC)回覆
您有空不妨簡單瀏覽一下朝鮮半島歷史模板的討論,長篇累牘你來我往面紅耳赤,全都是在爭論「應否在模板上列出XX」。「模板只是提供其中一種中立的排列方式」固然理想,實務上卻很難達成,而且也不符合中立性觀點的方針(各家意見都有機會陳述)。--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15日 (一) 10:01 (UTC)回覆
既然要遵循中立原則,那就只能將各家觀點都列出,不要怕麻煩。——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6月17日 (三) 01:31 (UTC)回覆
這跟怕不怕麻煩一點關係也沒有。「不將某時期A列入歷史分期」也是一種觀點,但這觀點和「將某時期A列入歷史分期」不可能並列在歷史分期模板中。--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17日 (三) 03:25 (UTC)回覆
那你看該怎麼辦?要讓「各家意見都有機會陳述」以遵循中立原則,又不能將不同觀點並列,豈不走進了死胡同?或者乾脆不要用模板。——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6月17日 (三) 03:39 (UTC)回覆
這確實是一個難解的問題,所以大家才會爭論這麼久。麻煩處在於模板顯示的單一性,不向內文可以多元觀點並列。我在上面提出了用加註文字(當然這會有冗長的缺點),或者加註星號標明(可配合引導到註腳裡去說明,或者就直接用REF)的方式。這兩個提案不一定很理想,至少是拋磚引玉的想法,請大家一起參酌。--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6月17日 (三) 05:18 (UTC)回覆
這樣好是好,但你的方案總要從眾多史觀中挑選出一個作為模板上的「維基主流」的史觀,還是會有持不同史觀的人不滿意的。——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6月17日 (三) 05:38 (UTC)回覆
可以參考WP:LIST,凡有2項以上獨立的可靠參考資料將A列入,就將A列入。--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6月23日 (二) 15:5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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