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溪酒坊遺址
三溪酒坊遺址位於四川省瀘州市龍馬潭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三溪酒坊遺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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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瀘州市龍馬潭區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10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三溪酒坊遺址”位於四川省瀘州市龍馬潭區石洞工業園區河咀村9社,建於清宣統年間,遺址現存有清代窖池4口,民國窖池38口,以及民國時期的晾堂、酒甑、冷卻器、水井等遺跡。民國年間興盛時,產基酒150噸左右,抗戰期間曾大量供應到內江,製作成高濃度酒精代替石油作為軍用燃料。這些窖池至今仍在積極發揮釀酒作用。自其建窖之始,既保持了原貌、原址不間斷使用至今,是釀酒史上的“活文物”,具有較高的的歷史、科學價值及豐富的文化內涵。2010年,三溪酒坊遺址被瀘州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註釋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3).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 四川省文物局. 2013-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