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乘寺
上乘寺位於四川省南充市南部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明。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上乘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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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縣 |
時代 | 明代 |
編號 | 224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上乘寺位於四川省南充市南部縣東壩鎮上乘寺村定覺山鳳凰嘴小山粱。原建築規模宏大,由山門、鐘鼓樓、萬年台、前、中、後殿組成,現僅存中殿和後殿,兩殿相距12公尺,占地面積約1000平方公尺。坐東北向西南,均為單簷懸山式頂,青瓦屋面,抬梁結構。中殿面闊五閏23.0公尺,進深14.2公尺,前簷裝飾有如意斗拱;後殿面闊五間21.5公尺,進深11.94公尺。上乘寺始建年沒有確切的文字記載,但明楊瞻詩中有“梁上標題有宋年”句,且近年在中殿發現有元“至元”、明“成化”年號板瓦;後殿梁上也有明“弘治”題記。上乘寺其建築風格獨特,具有較高的歷史、藝術價值。另有七塊碑刻,其中兩塊有上乘寺之地為“三國譙大人之業耳”、“前朝譙大人之俗產”句,證明此地為三國譙周故里。2003年,上乘寺被南充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