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婚,中国古代或称交婚[1],是普遍存於古代或近代早期人類各種族或族群的一種婦女交換( Exchange of women) ,以促成适婚年龄男性获得配偶的婚姻形式,属于包办婚姻[2]:80

中文将多个家庭参与的交换婚称为转亲。兩個家庭参与的交换婚,称为换亲,常见的同辈换亲俗稱姑換嫂,即一方的兒子互相娶對方的女兒為妻。將自己的女兒嫁到夫家,是所謂的「姑」(丈夫的姊妹),並且,從夫家娶回一位女子,嫁予家中男丁,是所謂的「嫂」(女子娶進門,成為哥哥的老婆,稱呼為嫂嫂)。现代学者将两个家庭参与的交换婚称为对等交换婚,三个家庭参与则是三角交换婚,而更多家庭参与的则称多边交换婚甘肃省秦安县相关、2004年的研究文章中,当地交换婚多见两个或三个家庭参与,前者称两换亲,后者称三倒亲、三顶拐[3]:42

明清时期,在男多女少、适婚年龄男性受到婚姻挤压的背景下,交换婚成为中国社会底层家庭解决男性婚姻问题的途径之一[2]:80。近代以來,随着中国女性地位逐漸提昇、經濟開發,除偏远、贫困地区外[3]:41,交換婚现象已近绝迹。但对当代婚姻研究显示,某些地区存在更为隐蔽的“物质”交换婚现象。未婚女子以自己的劳动报酬、聘礼来支付兄弟的婚礼开支,以帮助他们成婚[4]:60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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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魏书·卷一·帝纪第一》昭成皇帝讳什翼犍[……](建国七年)秋七月,慕容元真遣使奉聘,求交婚。帝许之。九月,以烈帝女妻之[……]
  2. ^ 2.0 2.1 刘利鸽、靳小怡、姜全保、李树茁. 《明清时期男性失婚问题及其治理》. 浙江社会科学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09, (2009第12期): 78—82. ISSN 1004-2253 (简体中文). 
  3. ^ 3.0 3.1 孙淑敏. 《甘肃赵村交换婚的调查》.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江苏省南京市: 南京师范大学). 2004, (2004第4期): 41—46 [2021-08-09]. ISSN 1001-4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9) (简体中文). 
  4. ^ 陈俊秀. 《现代乡土社会的“交换婚”——基于对天门市皂市镇J村的相关调查》. 湖北社会科学 (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2012, (2012第002期): 60—62 [2021-08-09]. ISSN 1003-847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9)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