佥事道是一种官名。清沿明制,于各省按察使下设副职若干人,称按察使副使或按察使佥事,分巡一定地方,掌理刑名等事,是为分巡道。其由郎中员外郎主事同知补授者,系“佥事” 衔, 称为佥事道,秩正五品。

乾隆十八年(1753),废按察使副使、按察使佥事之衔, 概称分巡道, 秩正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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