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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價值在實務的財產處理上,指買賣的雙方對於交易的各事項有充分的認知共識,並達成交之意願所定的價格;在法律層面則是符合「誠信原則」之交易準則。
- 雙方對交易事項已充分瞭解並有成交意願,在正常交易下據以達成資產交換或負債清償之金額。[1]
- 公平價值分別依其財務報導目的及法律事務分別定義為:
- 就財務報導目的而言,係指雙方對交易事項已充分瞭解並有成交意願,在正常交易下據以達成資產交換或負債清償之金額;
- 就法律事務而言,公平價值應根據相關法令或判例予以定義[2]。
- 3. 評價者於進行評價標的之公平價值衡量時,需先瞭解評價標的之現況、地點、使用狀況及出售等屬性,尚可合理評價標的之價值。另公平價值就使用者而言,瞭解公平價值之意涵,可增進交易雙方之交易基礎外,亦可提升市場中之交易效率[3]。
- ^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27號
- ^ 評價準則公報第4號(草案)
- ^ 淺談公平價值. [2011-10-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