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于鹤(1937年11月),男,湖北武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副部长,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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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自苏联列宁格勒森林工程学院毕业。1961年到1982年,任林业部规划设计局和农林部林业局技术员、副处长、处长。1982年任林业部资源司副司长。1983年任西北林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1986年到1992年,任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院分党组书记、中国林学会理事长。1992年起,任林业部科技司司长、林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花卉协会副会长。后曾任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他是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中共十三大中共十四大代表。晚年任中国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副会长、中国老科技工作者协会林业分会会长、中国老教授协会顾问[1][2]

学术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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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于鹤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了《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体系的研建》项目,获198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林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该技术体系的研建花费了25年,自1964年抽样技术引入中国森林调查工作起,经1960年代的试验和生产,“四五”期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五五”期间初步建立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到1988年“六五”完成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的复查。该体系的建成使中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步入世界先进行列[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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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原林业部副部长刘于鹤应邀来林科院进行传统教育.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2013-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9). 
  2. ^ 刘于鹤(1986—1992年任院长、院分党组书记).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2009-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9). 
學術機關職務
前任:
黄枢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1986年-1992年
繼任:
陈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