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恕,字长卿元朝官员,祖籍瑞州,定居邢州劉秉忠的弟弟。

刘秉恕喜好读书,二十岁时,跟随刘肃学习《易经》,因此懂得理学。刘秉忠为忽必烈推荐名士,因为避嫌,没有提到刘秉恕。其他大臣告诉忽必烈,忽必烈召见任用了他。忽必烈赐刘秉忠白金千两,刘秉忠推辞:“臣山野鄙人,侥幸遇到好时机,服器都是朝廷供给,白金没有用。”忽必烈说:“卿难道不能再给亲友吗?”推辞不允,于是接受后分给别人。以二百两给刘秉恕,刘秉恕说:“兄长勤劳有年,应该受赏,秉恕无功,怎可冒恩?”没有接受。中统元年(1260年),刘秉恕被擢升为礼部侍郎邢州安抚副使。中统二年(1261年),赐金符,转任吏部侍郎。中统三年(1262年),升邢州为顺德府,刘秉恕被赐金虎符,为顺德安抚使。至元元年(1264年),转任司法官,改嘉议大夫,历任彰德路怀孟路淄莱路顺天路太原路五路总管。淄莱府有死囚六人,已经判决。刘秉恕怀疑,详查得实,六人得以不死。所至有惠政。召为礼部尚书。出任淮西宣慰使,裁撤宣慰司后,历湖州路平阳路两路总管。平阳饥荒,他开仓赈民。六十岁时在官任上去世。刘秉忠无子,以刘秉恕的儿子刘兰璋为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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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史》卷一百五十七 列传第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