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秉政(?—1682年),清朝初年政治人物。奉天廣寧人。官至福建巡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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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生出身。順治四年(1647年)任直隸雞澤知縣[1]歷升河東巡鹽御史、雲南道監察御史、太僕寺少卿、左通政等職。順治十六年(1659年)任寧夏巡撫。康熙五年(1666年)任福建巡撫。耿精忠叛清後,劉秉政從之。總督范承謨誓死不降,後被絞。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耿精忠等人被清廷處死,劉秉政也被押往京師,死於途中。[2][3]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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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雞澤縣志·卷之十四·宦蹟》頁六:劉秉政,奉天廣寧貢生。順治間任邑令。年少練達,沉毅明斷,待胥吏甚嚴,與民休息,不事煩苛,擢貴州道御史,累官福建巡撫。
  2. ^ 《清史稿·卷四七四·耿精忠傳》:(康熙)十三年三月,(耿精忠)发兵反,胁总督范承谟,不屈,执而幽之,并及其宾从眷属。巡抚刘秉政降。
  3. ^ 《清史稿·卷四七四·耿精忠傳》:(康熙)二十一年,法司具狱上,上谕廷臣欲宽之。大学士明珠奏精忠负恩谋反,罪浮於之信。乃与养性、显忠、元勋、进忠、文耀、世瑜、振邦、得鋐并磔於市。显祚、弘勋等皆斩。秉政逮诣京师,道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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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史列傳》卷80,24
  • 王光燮、王锦林,《雞澤縣志》,清乾隆間 刻本。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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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許世昌
福建巡撫
康熙五年(1666年)上任
繼任:
楊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