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省农场
国营勐省农场是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的一个农场,位于勐省镇境内,农场场部陆距沧源县城54.1千米,隶属于云南省农垦总局,也受沧源县政府机关的双重领导。
勐省农场 Měngshěng Nóngchǎng(汉语拼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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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乡级单位 | |
勐省农场(深红)在沧源县的位置 | |
坐标:23°21′40″N 99°26′06″E / 23.36111°N 99.43500°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上级行政区 | 沧源佤族自治县 |
建立 | 1958 |
語源 | 位于勐省镇境内 |
政府駐地 | 机关社区 |
村级区划单位数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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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 |
• 總計 | 5,850[1](年份不明)人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行政区划代码 | 53 09 27 401 |
邮政编码 | 677408 |
电话区号 | +86 (0)883 |
历史
编辑1958年3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1速成中学、第14军直属单位、第40师转业军官、下放干部和职工及家属共计510人(实到505人),响应上山下乡运动的号召,在大理14军的军部举行成立勐省农场的大会,3月20日农场人员抵达勐省。此后陆续接收附近村民、退伍及复员军人、支边群众进入农场系统,到1960年底共有11个生产队和修配厂、砖瓦厂等多个下属单位,总人口增加到1,674人。1961年芒卡坝农场合并进入勐省农场,1967年实行军事管制。1970年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勐省农场被整编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九团,属云南军区建制,改行团、营、连三级管理。到1973年末,因陆续接收退伍军人、知青等类人群,勐省农场员工达到4,620人。1974年10月撤销兵团,恢复农场建制,现役军人撤离农场,实行场、队两级管理,由省农垦总局领导,场下设13个生产队,以及机务队、试验站、水泥厂、电站、加工厂、卫生队、石灰队、直属队。1979年恢复勐省农场名称,知青返城,到1990年总人口减为4,599人,下设35个单位,其中茶叶生产队15个、农业生产队4个、工业单位9个、场直属单位7个。2012年勐省农场共辖有农业公司、茶叶公司、电力公司、水泥厂、建筑队、医院等单位,农业公司下有4个生产队,茶叶公司下有14个生产队、2个初制茶所、1个茶厂(石佛洞茶厂)。[2]:204-205[3]
行政区划
编辑勐省农场是沧源佤族自治县下属的一个类似乡级单位,由勐省农场管理委员会管理,2012年曾调整下属机构[3][4],现下辖3个社区:机关社区、农司社区、石佛洞社区。[5]
生产
编辑勐省农场在沧源县农业区划上属于“东北部低热河谷粮、胶(紫胶)、蔗、林、牧区”[6]:91,种植有水稻、玉米、旱稻、杂粮等粮食作物,其中以水稻为主。1959年试种双季稻,1983年开始种植杂交水稻,1988年推行与蔬菜交替种植的“两年五熟制”种植法。茶叶在农场的生产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其他农作物还有橡胶、甘蔗、热带水果、蔬菜等。[2]:206-209
畜牧渔业方面,勐省农场饲养有猪、水牛和黄牛,1967年后开挖鱼塘养殖了多种淡水鱼。[2]:209-210
勐省农场下设有多个工业生产单位。1958年红砖厂建成,1964年在拉勐河建成电站一座,1970年建成水泥厂一座,此外还有农机站、供销商业服务公司等机构,供销公司的商业服务在1988年转交给个人承包经营。[2]:210
资料来源
编辑- ^ 勐省农场. www.xzqh.org. 行政区划网. 2010-06-03 [2017-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2).
- ^ 2.0 2.1 2.2 2.3 沧源佤族自治县地方志编撰委员会. 《沧源佤族自治县志》. 昆明: 云南民族出版社. 1998年12月. ISBN 7-5367-1498-X.
- ^ 3.0 3.1 2012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勐省农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2).
- ^ 2013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勐省农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2).
- ^ 2023年勐省农场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 沧源佤族自治县概况编写组、修订委员会. 《沧源佤族自治县概况》. 北京: 民族出版社. 2007年11月. ISBN 978-7-105-08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