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词又称非谓形容词[註 1],是表示事物特征和分类、一般只用来修饰名词及名词性短语的词。区别词大部分只能作定语, 少部分可以兼作状语;除了“非”以外,不接受别的副词修饰。如“雌”“雄”“正”“副”“大型”“小型”“特殊性”“一般性”等。[1]
与普通形容词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区别词不能充当谓语,只能作定语修饰名词,或者同结构助词“的”构成“的”字结构(名词性结构)。故称为“非谓形容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