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醒亞(1892年—1936年8月)湖北省黄州府黄梅县人,中華民国政治家。[1][2]

中国名人录(第四版)》中的吴醒亚照片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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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醒亞早年参加中国同盟会。其後参加了孫文護法運動中国国民党北伐。历任国民革命軍总司令部秘書、总政治訓練部顧問、第31軍政治訓練部主任。[1][2]

1928年(民国17年)11月,被任命为安徽省政府委員。翌年5月,任安徽省民政厅厅長,一度代行安徽省政府主席职务(不久,石友三接任主席)。1930年(民国19年)2月,调任湖北省政府民政厅厅長,任至1931年(民国20年)5月。[1][2]

此後,历任中国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常務委員兼社会局局長、全国经济委員会棉业統制委員会委員。1935年(民国24年)11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執行委員兼組織部委員。[1][2]

1936年(民国27年)8月,吳醒亞逝世。享年45岁。[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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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2. ^ 2.0 2.1 2.2 2.3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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