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鐸 (明朝政治人物)
唐鐸(1329年—1397年),字振之,明初官员,虹縣(今安徽泗縣)人。
其早年跟从朱元璋征战,后守濠州,跟从平定江州,授西安縣丞。召為中書省管勾。洪武元年,跟从汤和攻克延平,并担任延平知府。后三年,入朝担任殿中侍御史,复出担任知紹興府。洪武六年,担任刑部尚書,次年改为太常卿。后因母丧丁忧,朱元璋特给半俸。洪武十四年,再次启用担任兵部尚书[1]。洪武十五年,设置諫院,其担任諫議大夫。洪武十七年坐事降為監察御史[2]。洪武二十二年致仕[3]。四年后,再次担任太子賓客,進太子少保,平定地方叛乱[4]。洪武三十年,死于京师[5]。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卷138):“唐鐸,字振之,虹人。太祖初起兵,即侍左右。守濠州,從定江州,授西安縣丞。召為中書省管勾。洪武元年,湯和克延平,以鐸知府事,拊輯新附,士民安之。居三年,入為殿中侍御史,複出知紹興府。六年十二月,召拜刑部尚書。明年改太常卿。丁母憂,特給半俸。十四年,服闋,起兵部尚書。”
- ^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六十二》
- ^ 《明史》(卷138):“明年,初置諫院,以為諫議大夫。帝嘗與侍臣論歷代興廢,曰:「使朕子孫如成、康,輔弼如周、召,則可祈天永命。」鐸因進曰:「豫教元良,選左右為輔導,宗社萬年福也。」帝又謂鐸曰:「人有公私,故言有邪正。正言務規諫,邪言務謗諛。」鐸曰:「謗近忠,諛近愛。不為所眩,則讒佞自遠。」未幾,左遷監察御史。請選賢能京官遍曆郡縣,訪求賢才,體察官吏。選歷練老成、望隆名重者,居布政、按察之職。帝從之。既複擢為右副都御史,曆刑、兵二部尚書。二十二年,置詹事院,命吏部曰:「輔導太子,必擇端重之士。三代保傅,禮甚尊嚴。兵部尚書鐸,謹厚有德量,以為詹事。食尚書俸如故。」以鐸嘗請豫教故也。其年,致仕。”
- ^ 《明史》(卷138):“二十六年,起太子賓客,進太子少保。二十八年,龍州土官趙宗壽以奏鄭國公常茂死事不實,被召,又不至。帝怒,命楊文統大軍往討。而命鐸招諭。鐸至,廉得茂實病死,宗壽亦伏罪來朝。乃詔文移兵征奉議諸州叛蠻,即以鐸參議軍事。逾月,諸蠻平。鐸相度形勢,請設奉議衛及向武、河池、懷集、武仙、賀縣諸處守禦千戶所,鎮以官軍。皆報可。”
- ^ 《明史》(卷138):“鐸為人長者,性慎密,不妄取予。帝以故舊遇之,嘗曰:「鐸自友及臣至今三十餘年,其與人交不至變色,絕亦不出惡聲。」又曰:「都御史詹徽剛斷嫉惡,胥吏不得肆其貪,謗訕滿朝。唐鐸重厚,又謂懦而無為。人心不古,有若是耶!」後徽卒坐罪誅死,而鐸恩遇不替。三十年七月,卒于京師,年六十九。賻贈甚厚,命有司護其喪歸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