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慧满语 ‍ᡩᠣ ᡥᡠᡳ穆麟德轉寫dohui,?年—1862年8月15日),鑲白旗滿洲人,清朝官員、將領。

多慧
大清副都統一等侍衛西寧辦事大臣
族裔滿洲
旗籍鑲白旗滿洲
逝世1862年8月15日
甘肅蘭州府皋蘭縣
出身
監生
經歷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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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生出身,捐納候補員外郎道光十一年(1831年),補授戶部廣東司員外郎,之後掌河南司印。十四年(1834年),改捐候補知府。十八年(1838年),補授山西潞安府知府。[1]二十年(1840年),以知府護理河東道[2]二十五年(1845年)九月,護理歸綏道[3]二十八年(1848年),調任山西太原府知府。[4]同年,兼護山西冀寧道[5]二十九年(1849年)三月,實授冀寧道。[6]不久後兼護山西按察使。三十年(1850年)八月二十三日,升授山西按察使;八月二十五日,改授陝西按察使。[7]十二月,有人參劾行私納賄:「多慧性情貪鄙,在山西多年把持公事……與在省開設帳局之孟春亭結拜兄弟,遇有州縣領解各款,非經該員與孟春亭之手不辦。該員因知府李元慶患病,代為彌縫,又因伊兄多瑞前在山西介休縣任內虧空,皆後任代為擔承,是以辦理清查時專責出結之員,不問前任,凡遇升題調補,俱令出銀,名為彌補清查,均由多慧手收,如所指沈林之調永濟文泰之調洪洞汪和之調河津,並程茂沖、朱德澐之不肯出銀」各款,咸豐帝命新任河南布政使張集馨繞道山西,會同山西按察使孫毓溎按照參劾各款逐一嚴密調查審訊。[8]

咸豐元年(1851年)二月初五日,張集馨、孫毓溎覆奏調查結果,多慧被參各款多數無法證實,但確實有「違例借貸,不知自愛,又失察跟役向孟春亭送禮抽豐;並於督辦清查一案,其兄多瑞前在介休任內虧短甚鉅,(多慧)並不引嫌自避,又復含混具詳,有心取巧」,咸豐帝諭將多慧交吏部嚴加議處,並一併議處失察的山西巡撫兆那蘇圖[9]初十日,吏部議擬將多慧降五級調用,咸豐帝批准。[10]

三年(1853年)八月,新任山西巡撫恒春奏請以多慧為隨員,前往山西赴任。[11]之後賞授侍衛處三等侍衛;四年(1854年)十月二十三日,升授二等侍衛,充巴里坤領隊大臣[12]十二月,因太平天國戰爭,上咸豐帝命多慧前往安徽軍營,歸江南提督和春差遣。[13]

五年(1855年),多慧率兵駐紮泗州直隸州臨淮。九月,捻匪張樂行攻陷河南夏邑縣並竄擾附近州縣,上諭命多慧就近剿捕。[14]

八年(1858年)九月初十日,升授一等侍衛,充哈密辦事大臣[15]九年(1859年)九月,多慧清點哈密廳庫支出款項,發現短缺1,290餘兩銀,奏請將哈密廳通判恆齡撤任、勒限查緝贓賊;上諭限一個月內破案,並令署任人員清查恆齡有無經手未完款項。[16]

十年(1860年)六月,因進呈萬壽節賀摺全部使用歌功頌德語句,不符體例,遭到交部議處。[17]九月十九日,加副都統銜,調充西寧辦事大臣[18]十一月,巴里坤領隊大臣文永咨報多慧,甘肅撥解餉銀自正月以來已將近一年未到,巴里坤滿營兵丁缺餉,嚴冬中已衣食不濟、飢寒交迫,向哈密籌借銀兩,多慧自哈密郡王博錫爾捐輸的5,200兩現銀中暫借2,000兩交給署通判孔昭恆運往巴里坤,待餉銀撥到再扣留還款,並行咨戶部陝甘總督烏魯木齊都統以備查核,皆獲准。[19]

十一年(1861年),循化廳撒拉族回匪進襲西寧,九月,多慧奏報調派官兵扼守要隘,並赴平戎驛指揮調度,回眾投誠繳械,將首領韓五十二、馬忠、馬如山、馬貴、王得、王老三、馬明良綁送清軍並賠償贓款,地方肅清。[20]十月,因功賞戴花翎[21]十月十五日,朝廷派出兵部尚書都統麟魁戶部尚書軍機大臣沈兆霖馳赴陝西查辦回亂拖延未平的原因。[22]十一月,多慧與陝甘總督覺羅樂斌合奏籌議善後章程,包含酌設營制、招練番兵、改定邊缺、申明嚴禁越卡私販,西寧「漢民之外則有蒙古野番、熟番、漢回、撒回、喇嘛、土民,種類既繁,拊循治理,稍有失當,枝節叢生。西寧道、府二缺,初任人員難期熟練,請均改為調補之缺。至該二缺專用滿洲、蒙古人員,此後但期人地相宜,無論滿漢人員均准酌調升補,惟同時道、府二缺內必須有滿洲、蒙古一人,不得皆用漢員」,上諭發交麟魁、沈兆霖議奏可行性。[23]

同治元年(1862年)正月,因回眾再度大肆焚掠巴燕戎格廳,麟魁、沈兆霖覆奏核對西寧士民呈詞後發現此前回眾滋擾西寧縣碾伯縣,多慧及覺羅樂斌不認真剿辦,官兵數次被打敗,於是私自與回眾議和、含糊了事,回亂更加蔓延,二縣大量士民被殺;沈兆霖又奏參多慧,「正月十一日碾伯縣城東高廟堡地方,復有撒回千餘出山焚掠,亟宜痛加剿辦,以示兵威,方可議撫。惟多慧等用心乖謬,請另簡大員妥籌剿撫。[24]二月初一日,上諭將多慧交部嚴議;初八日,革職,逮送北京交刑部審擬罪名具奏,覺羅樂斌、甘肅提督成瑞、署西寧道和祥、署西寧府知府朱百川、即補參將趙秉鑑、署巴燕戎格游擊楊玉芳、通判鄭聲文同時被革職,並令覺羅樂斌、多慧、成瑞共同賠補先前調兵動用庫款銀兩。[25]二月二十三日,刑部議擬斬監候、秋後處決,上諭押解刑部監禁、歸入朝審辦理。[26]三月,沈兆霖認同多慧提出的〈嚴禁越卡私販章程〉七條,經部議准行。[27]因回變影響,陝西驛站道路梗阻,多慧尚未解送京師;七月二十日,在甘肅皋蘭縣寓所因罹患流行病,病逝。[28]

三年十二月(1865年),戶部奏查明撒匪滋事、大員辦理謬妄一案,平白浪費了經費銀31,937兩,上諭應由樂斌分賠四成,多慧、成瑞、和祥各分賠二成,其中多慧擅自辦理善後取用司庫及釐金局銀6,050兩,應由多慧一人賠繳;而因多慧已故,由其子孫繼續賠繳。[2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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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全編》,3冊,頁149。
  2.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內閣大庫檔案》186058號。
  3.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內閣大庫檔案》168552號。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館藏《軍機處檔摺件》075597號,道光二十五年九月,梁萼涵〈奏報多慧署理歸綏道篆務摺片〉。
  4.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內閣大庫檔案》218251號。
  5.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內閣大庫檔案》146014號、222907號。
  6.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館藏《軍機處檔冊.月摺檔》603000129-021號,道光二十九年三月,王兆琛〈太原府知府多慧升補冀甯道等據署藩臬兩司具詳前來除批飭遵照外理合附片奏聞〉。
  7.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十六,道光三十年八月壬午、甲申。
  8.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十四,道光三十年十二月丁丑。
  9.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十七,咸豐元年二月壬戌。
  10.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館藏《宮中檔奏摺》406000159號,咸豐元年二月初十日,吏部〈奏為遵旨議處陝西按察使多慧被參各款及山西巡撫兆那蘇圖於多慧詳辦清查未能通盤籌辦不無流弊一案緣由恭乞訓示遵行〉。
  11.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03-4096-079號,咸丰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刑部左侍郎恒春奏为简授山西巡抚请恩准带随员多慧等前往事。
  12.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九,咸豐四年十月戊午。
  13.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四,咸豐四年十二月壬子。
  14.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六,咸豐五年九月戊辰;卷一百七十八,咸豐五年九月癸未。
  15.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三,咸豐八年九月壬午。
  16.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三,咸豐九年九月癸酉。
  17. ^ 《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一,咸豐十年六月甲子。
  18. ^ 章伯鋒,《清代各地將軍都統大臣等年表: 1796-1911》,頁185-187。
  19.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館藏《宮中檔奏摺》406013429號,咸豐十年十一月初七日,多慧、穆輅〈奏報巴里坤滿營兵丁缺餉日久現赴哈密借款〉。
  20.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四,咸豐十一年九月丁酉。
  21.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八,咸豐十一年十月庚辰。
  22.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七,咸豐十一年十月庚午。
  23.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館藏《軍機處檔冊.月摺檔》603000292-008號,咸豐十一年十一月六初日,樂斌、多慧〈奏為籌議善後章程事〉。《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十一,咸豐十一年十一月癸丑。
  24.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十六,同治元年正月丙申;卷十七,同治元年正月己酉。
  25.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十八,同治元年二月甲寅、辛酉。
  26.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二十,同治元年二月丙子。
  27.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二十一,同治元年三月庚寅。
  28.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館藏《軍機處檔冊.月摺檔》603000304-014號,同治元年十月上,恩麟〈奏報革員多慧佑失誤軍機律摺斬監候行令送部監禁因陝西驛路梗阻尚未起解即因病身故事〉。
  29.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五,同治三年十二月己丑。
官衔
前任:
孔慶鍸
山西按察使
道光三十年八月二十三日 - 道光三十年八月二十五日
1850年9月28日 - 1850年9月30日
繼任:
福濟
前任:
朱雘
陝西按察使
道光三十年八月二十五日 - 咸豐元年二月初五日,解任議處
1850年9月30日 - 1851年3月7日
繼任:
易棠
前任:
宗室存誠
哈密辦事大臣
咸豐八年九月初十日 - 咸豐十年九月十九日
1858年10月16日 - 1860年11月1日
繼任:
穆輅
前任:
文俊
西寧辦事大臣
咸豐十年九月十九日 - 同治元年二月初八日,革職
1860年11月1日 - 1862年3月8日
繼任:
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