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英語:Mentorship)是高等教育中的一种教育模式。高校学生入学后,在某位教师指导下完成学业。起源于15世纪的英国牛津大学[1]。以博士生学习阶段的博士生导师为常见,亦有本科生导师、研究生导师、指導教授。

在中国

编辑

民国时期,中华民国教育部在1938年引入导师制,1945年废除[來源請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建立后,高等教育体制在解放区模式和苏联模式中转换。改革开放之后,重新引入导师制。由于在中国大陆,导师可以在课题组里一手遮天,绝对的权力滋生了各种腐败和混乱,各类导师压榨学生、男性导师侵犯女生的事件屡见不鲜。如陶崇园事件。2022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南开大学多名导师侵犯女生的新闻——天津南开大学四位教师尹沧海、陈泰锁、李文韬,邢晓东分别被实名举报玩弄女学生[2]

另見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1. ^ 陆慢慢. 观察//中国式导师制:“权力的滥用”与“绝对的服从”. 2018-04-14 [2018-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1) (简体中文). 
  2. ^ 天津南开大学四位教师尹沧海、陈泰锁、李文韬,邢晓东分别被实名举报玩弄女学生. 新语丝网,来源:新语丝网. 2022-08-05 [2022-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3)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