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惇
尚惇(1816年1月21日(嘉慶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和名大里王子朝教,童名思樽金,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攝政。大里御殿一世。
尚惇是尚灝王的第三子,為尚灝王之妻小那霸阿護母志良禮(劉氏真牛金)所生,也是尚健(伊江王子朝直)的同胞哥哥。[1][2]
道光十九年(1839年),為慶賀薩摩藩藩主島津齊興轉任參議,尚惇奉命出使薩摩藩。[3]咸豐二年壬子四月三日(1852年5月21日),就任攝政。[4]咸豐三年(1853年),八重山遇上饑饉疫癘,尚泰王召見尚惇,指示他與三司官一起商議賑災之事,他遵旨辦理。[5]咸豐八年(1858年),度支官向汝霖(恩河親方朝恆)、日帳主取向永功(牧志親雲上朝忠)等人接受薩摩藩藩主島津齊彬的指示,作為薩摩藩的中間人,與秘密與法國傳教士交涉購買軍艦一事。尚惇反對為薩摩藩提供協助,同年島津齊彬去世後,他說服尚泰王撕毀了與法國人之間達成的契約。[6]翌年牧志恩河事件發生,尚泰王召見尚惇,下教條六款,直斥向永功等人為逆心之徒、挾私惑人。[7]隨後,尚健(伊江王子朝忠)、向允讓(仲里按司朝紀)、夏超羣(摩文仁親方賢由)、向克約(宇地親方朝真)被任命為奉行,對向永功、向汝霖以及三司官馬克承(小祿親方良忠)進行審判定罪。[8]
參考資料
编辑尚惇(大里朝教) | ||
前任: 尚元魯 (浦添朝熹) |
琉球攝政 1852年—1861年 |
繼任: 尚允讓 (與那城朝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