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和约
《广州和约》是鸦片战争中的一项休战协定。
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5月下旬,清靖逆将军奕山在广州与英军作战失利,向英军求和。27日双方缔结这项和约,主要内容是:[1]:286-287
- 奕山、隆文、楊芳在6天內率兵出城,退至廣州城外200里駐扎;
- 7天內繳出贖城費600萬元;
- 賠償商館被劫焚和先前林則徐誤燒西班牙船“米巴音奴”的損失;
- 清方如期付款後,英軍退出虎門口外,并交还横档及江中所有其他各要塞;
奕山不敢如实向朝廷奏报这项和约,谎称英国人“向城作礼,乞还商欠”,结果得到道光帝“准令通商”的批谕。但此和約僅限廣東一省,新任駐華全權代表璞鼎查8月10日抵華,當天就向兩廣總督祁貢發出兩道照會,要求與中方全權大使根據《巴麥尊致中國宰相書》的內容展開停戰談判,談判結束前將持續北上進攻[1]:329-330。但奕山等人向道光帝隱瞞實情,戰事再起。
參考資料
编辑- ^ 1.0 1.1 茅海建. 天朝的崩溃: 鸦片战争再硏究. 生活・讀書・新知三联书店. 1995年. ISBN 7108007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