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毓庆
生平
编辑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三甲102名進士,历官南京户部主事,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松江府知府[1],歷湖廣长沙府、顺德府知府,天啓元年(1621年)三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备兵罗定[2]。改四川按察司副使、分守川东道,六年十一月加参政衔,照旧管事。
参考资料
编辑-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八》:天啓元年三月,升四川布政使司右参政沈朝烨为江西按察使备兵赣州,福建布政使司右参议徐良彦为山东按察司副使疏理盐法,顺德府知府庄毓庆为山东按察司副使备兵罗定。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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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文炫 |
松江府知府 1616年-1617年 |
繼任: 张光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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